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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9)

作者:咸鱼小纸 时间:2018-08-17 16:55:27 标签:重生 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甜文

  于歌笑笑,她对着话筒说:“嗯,那爸你和妈也早点休息。”
  “嗯。”
  于正轩挂掉了电话,于歌这才拿着手机重新推开酒吧的大门走了进去。
  在外面于歌觉得天气十分闷热,她想这几天应该会下一场雨吧。
  呼吸着酒吧里的空调气味,许多男女一同在舞池里共舞,但幸好这儿没有夜店那样乱,于歌去过一次夜店之后便再也不想去了。
  “怎么一通电话之后感觉你沧桑了不少啊。”
  “去去去,你除了每天对着我吹牛说风凉话以外还会什么?”
  “于总监你想要我有什么技能,我就有什么技能呗。”优叶晗在一边和自己贫嘴,于歌只得默默的在心里吐槽着她。
  这家伙,于歌的内心都已经萌生出想帮优叶晗找个对象来管管她这个妖怪的想法了,不过这个只是想想,于歌赶紧摇着头,她坚定不移的念道着:“谁先脱团谁是狗”的单身贵族誓词。
  “过几天我要回老家。”
  “你刚刚去外面打电话就是说的这个?”优叶晗笑笑。
  “对呀,怎么你有意见?”
  优叶晗赶忙摇摇头:“没有没有,我哪儿敢对于总监你有意见。”
  “你啊,就知道贫嘴。”
  优叶晗找慕思要了杯酒,两人是这家酒吧的常客,几乎在这里上班的人都认识于歌,优叶晗,颜泽这三人。
  “我很久没看见店长了,店长跑哪儿去了?”于歌觉得她还是和慕思唠嗑比较好,至少慕思的脑子里不会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慕思正擦着玻璃杯,他回答道于歌的问题:“店长和朋友出去环球旅游了,得过几个月才回来。”
  “环球旅游啊,真是享受。”于歌也想去环球旅行,只是奈何她找不到人陪自己去,况且她想和自己未来的女朋友一起。
  但这谈何容易,于歌的思绪想着又飞到了另一边,每次在于歌沉思的时候都会不理别人,除非剧烈摇晃她或者在她耳边叫她,不然于歌是听不见的。
  优叶晗都快以为于歌是不是修仙修到走火入魔了,以至于她随时随地都能够迅速走神。
  短信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优叶晗下拉通知栏让铃声停止,见于歌又走神了,优叶晗直接一巴掌拍在了她的脑袋上,于歌“嘶”的一声捂住了头。
  “你干啥呢?”
  “回去了吗?”
  “这么早?”看看腕表,现在还不到十点。
  “我妹妹让我早点回去。”
  “妹管严。”
  优叶晗有个亲生妹妹,比她小个三四岁但却远远要比优叶晗成熟稳重许多,甚至有些时候看见于歌总有一种优叶晗是妹妹的既视感。
  巧的是,陆亦景和她妹妹关系十分要好。
  “回去的时候看着点吧,我也回去了,明天去一趟公司。”
  “哟,于总监什么时候想通了要去上班了。”
  “今天上午。”
  这是于歌上午路过J区的时候产生的想法,自己今年已经26了,该为未来考虑考虑了。
  说好的要回家,于歌却把车停在了停车场里然后自己一人去了她家对面的星巴克。
  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太冷清,再加上现在也不想回去,干脆去比较安静有人的地方坐坐好了。
  还是按照喜好的口味要了一杯冰拿铁,于歌见书架上里有许多的书便随便从其中抽出了一本来。
  看不进那些正经的书籍,于歌只好拿了一本小说来,那个名字好听她就看那个。
  “《白夜行》……作者东野圭吾。”
  于歌小声的念着,她知道东野圭吾,陆亦景貌似挺喜欢看他写的东西的,经常向自己安利,于歌记得陆亦景说过她喜欢这本书的其中一段话,具体是什么于歌却忘了。
  只是那个时候于歌不喜欢看书,买了也是放在家堆满灰尘,只是她今天忽然来了兴趣想要看看。
  于歌躺在星巴克内的皮质沙发上,她调整了一个对于自己来说较为舒适的姿势。
  她看书的时候喜欢先不看第一章,把一本书的大致内容和结局看看再从头来。
  但她的目光却停留在了其中一页的内容上,于歌小声的念着,她只觉得耳熟,她记起来,这是陆亦景喜欢的那段话。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东野圭吾《白夜行》
想到白夜行就好心疼亮司,作者君跑去准备再次二刷《白夜行》

  ☆、Chapter 11

  “轰隆隆——”
  于歌抬起头来看着窗外,刚才是不是有雷声?
  “轰——”
  合上书,于歌这会儿倒是听见了,她站起身来把书放回原位然后匆匆的喝完了剩余冰拿铁离开了星巴克,空气十分的闷热,四周充斥着蝉鸣声,这反而让于歌此时的心情变得烦躁。
  于歌住的公寓不在商业区而是临近郊区,但这儿也有便利店,酒吧等商业建筑,只是有些少没有繁华地段的多而已,只是这儿离区域桥近,要想去上班也挺方便的。
  等会儿应该会下雨吧,得赶在之前回去。
  刷卡进入自己所在的那栋公寓大门,于歌按下了电梯在门外等待着。
  她戴着耳机正循环的播放着一些听起来让人心潮澎湃的歌曲,她是有些害怕的,这是实话。
  每当于歌一个人等电梯的时候总是会在这个时间段戴上耳机听歌,她想自己这害怕的心思都得拜托于之前自己住的那间屋子的住户和那栋楼的电梯,于歌搬过一次家,搬家的地方就是她现在住的这里。
  她刚回国哪会儿其实懒得买房子,反正只是放假才回国,离自己毕业还有一年,之后她便拜托亲生哥哥给自己随便找了个住所住下,住所也是公寓,电梯房,一栋的楼层总共十七楼。
  于歌在哪儿住的还算是舒服,但好景不长,自己就在这儿住了十天这栋楼就出事了。
  那天于歌刚和她的狐朋狗友聚会完回来,一个曾经喜欢过她的男生送她回家,只是当天晚上有很多人都聚集在了这栋楼的楼下,外面停满了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公寓的四周都拉起来了警戒线,于歌当时还好奇这是有人跳楼了还是被抢劫了,搞得跟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然而好奇心害死猫,于歌当时也没有听那名男生的劝告就跑去凑热闹了,现在于歌想起那惊悚的场面还是觉得毛骨悚然浑身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电梯意外失事,一个人被卡在了电梯楼层的中间,场面十分血腥,血肉模糊的尸体就这么直直的卡在了那里。
  于歌对于这视觉效果的冲击当然是推开人群,然后迅速的跑到了公寓外的花花草草哪儿,不顾形象的把她今晚聚会吃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
  那男生见了这场面赶快去外面给她买了瓶水。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于歌就对这种封闭式胶囊电梯开始产生阴影了,事故发生后当晚她就直接跑去了陆亦景的家,那整个假期于歌都是借住在陆亦景家里的,没事儿的时候她还会让自己那个学心理学专业的朋友帮忙看看。
  只是后来于歌听到的那件事的后续便是,那个人在电梯里玩手机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电梯当时已经出了事故,以为没事便一脚踩了出去。
  这件事对于歌受益颇深,从此之后她便再也没有在走路或者乘电梯时玩过手机了。
  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完全克服掉这个阴影。
  于歌深呼吸,她走进电梯里按下了自己家所在的楼层,也没什么其他的感觉,就是憋得慌。
  现在才晚上十一点,于歌觉得那本小说还挺好看便把它从自己那表面上已经积满了灰尘的书架上拿下来,她用湿纸巾擦干净放在了床头柜。
  于歌寻思着是时候该打扫打扫书架了。
  哼着歌去了浴室,雷声还在继续但却迟迟不下雨,于歌想不会就光打雷不下雨吧,那这样多没意思。
  要是下雨的话就去阳台收衣服,收完然后滚去床上睡觉。
  虽然于歌是这样盼望着雨下来,直到调好闹钟上床睡觉,于歌连雨声都没有听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空上了,走到楼下看了看地面,别说下雨,地面都没湿过。
  “光打雷不下雨,这有意思么。”
  昨天去名才买的那个煎饼果子还挺好吃,于歌今天把车停在路边去了那个摊位,自己的前面还有好几个初中生,于歌想着这会儿光站着等着有些无聊就拿出来手机刷刷八卦新闻。
  页面上全是关于明星的八卦新闻,于歌想那些狗仔队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什么都能够拍的到。
  “小妹妹,你的煎饼果子好了。”
  “这么快?”
  于歌把一叠整理好的零钱给了摊主,现在正是上学的高峰期,名才中学的校门口停着各式各样的车,这是一所国重,于歌在这里毕业却没读出个什么名堂来。
  迅速的吃完早饭再去买了一盒牛奶,于歌打了个哈欠,她还是头一次这么早就起来。
  陆亦景在把车停好刚走出停车场的时候看见一个熟悉的车影,很像是于歌开的玛莎拉蒂,但仔细一想于歌不可能这么早来公司上班,陆亦景也没有细看便走出了停车场。
  站在电梯门口对各色各样的人点头道早,见电梯终于来到一楼,她抬脚走进了电梯里站定按下关门键。
  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时候,它在原来的位置停了一两秒后打开了。
  “还好赶上了。”
  很熟悉的女音,在这个匆匆忙忙进入电梯的女人抬起头来的时候,陆亦景和她对上了视线,一丝惊讶从她眼里闪过。
  “哟,老陆,早上好。”于歌抬起头来,她一脸灿烂的看着陆亦景笑着对她说“早上好”。
  “早上好。”陆亦景难得的将刚才还面无表情的脸变得温和了一点,但她的心里还是想着,这该不会是一个假于歌吧。
  重新按下关门键,于歌后退一步和陆亦景并肩站在电梯里。
  按下各自办公室所在的楼层,两人静静的等待着电梯上行。
  于歌要比陆亦景矮一些,陆亦景微微低下头去看着于歌的侧颜。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于歌问。
  陆亦景摇着头,她的目光转向了一边:“没有,没什么东西。”此时此刻的陆亦景仿佛像极了一个做错事撒谎的小孩子,她不敢再去看于歌,生怕又被发现了。
  陆亦景的表情很少,从小到大除了面对家人和朋友,仿佛在别人眼里她就是一个精致的机器人娃娃,除了伤心,他们在陆亦景的脸上找不到其他心情的时候该有的表情。
  只是她只有在于歌的身边才表现得像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于歌觉得刚才的陆亦景还挺可爱,可爱出了少女风来。
  “对了,昨天晚上于叔叔是不是给你发了消息。”陆亦景转过头问。
  于歌听后点点头,对于陆亦景为什么会知道她表示并不惊讶,只是习以为常,毕竟于正轩常常把陆亦景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看待,小辈的关系好,老一辈的关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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