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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84)

作者:小麦要发芽 时间:2020-07-03 08:58:56 标签:青梅竹马 系统 甜文 快穿

  “脚酸了?”
  唐浩初忙不迭地点头。
  “那你还藏这么多不该吃的零食偷吃?关于这事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你哪次听话了?!”
  唐浩初抿着嘴巴不吭声,在哥哥的训斥下变成了一只缩着小翅膀不敢动的小鹌鹑,像有了小脾气似的鼓起了腮帮子,但实际上心虚得很。
  其实唐浩初年纪已经不小了,但两个哥哥还是把他当小孩。小孩子坚决不能惯着,唐振凯想。
  他舍不得体罚,却开始了冷暴力,铁了心决定忽视唐浩初,直到对方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唐浩初很快就发现哥哥不理他了,有点儿着急,蹲下来抓着哥哥的膝盖小幅度地晃了晃,“我切了芒果,哥哥要不要?”
  唐振凯不为所动。唐浩初再接再厉地说:“芒果可甜了,我端过来喂你好不好。”
  唐振凯终于赏脸看了弟弟一眼。小家伙的声音在他听来比芒果更甜百倍,眼眸亮亮的,像坠满星星的,定定地望过来,满心都是讨好。
  见哥哥看他了,唐浩初语气里愈加讨好,“我还泡了茶,哥哥喝不喝?”
  小孩子的确不能惯着,但自家的小孩多纵容一点也没什么。唐振凯依然板着脸,声音却柔下来,道:“拿过来吧。”还不忘补一句,“小心点别烫着。”
  快开学的时候,唐老爷子和董熙娣也赶到了北城。医学部的宿舍是按报名顺序来的,不是按学号分的,唐浩初因为被董熙娣拉着买衣服和生活用品,报道的那天去得最晚,在宿舍老师那里领钥匙的时候才发现前面的宿舍都排满了,反而成了新分到的宿舍里的第一人,若后面没有同学再分进来,就是一个人住一个四人间了。
  但日落之前还是有一个学生来了,而且人没到,说话声就远远传了过来。
  程昱沉着脸边打电话边走进宿舍,别的学生都是家长陪着,但陪在他身边的是两个保镖和一个保姆。保姆帮忙用钥匙打开门后,程昱里里外外扫了一眼,说话声更响了,对着手机继续道:“我就说宿舍条件肯定没法住,我刚看了,简直小的可怜,像个火柴盒儿!”
  “不,比火柴盒还大点儿,姥姥你不知道,这就一棺材板儿!”看了一眼上下铺,又语带委屈地补了句,“还得俩人共分一个棺材板儿!”
  打完这一通电话,程昱又迅速拨给了另一个人,语气转眼就换了另一幅模样,从委屈抱怨变成了嚣张肆意,满口京片子,“你丫那套别墅在哪啊?嗯,现在就来接我。靠,这不废话吗,小爷我要能回家还找你这没溜儿的?等这程子家里老头儿气消了,小爷……”
  程昱说着就往外走,然后在推门出来的这一刻猝不及防地遭到了颜值暴击。
  拿着书进来的少年眉目精致无双,眼瞳黑得像墨玉一样,程昱长那么大还没看到那么好看的男孩子,甚至让他难得诗意地想到了春天早晨轻软的风,和夏天晚上明亮的星。
  米兰昆德拉有个诗性隐喻研究,说隐喻是情感的开始,一旦产生诗性的联想和隐喻,情感便开始不知不觉地延展了。唐浩初还不知道自己变成了风和星星,只礼貌性地对新来的室友点了下头。


第59章 二合一(捉虫)
  刚才还嫌弃宿舍小得像棺材板儿的程昱突然决定不去别墅了,啪的一下把还没讲完的电话给挂了,然后主动对唐浩初笑着说:“你就是我的舍友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昱,跟东汉末年那个曹魏将军一个名儿。”
  他似乎有点自来熟,面对初次接触的陌生人也能毫无障碍地展露热情,而且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继续道:“这名儿是我爸给起的,他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三国,里头姓程的角色里就属这个将军最有名。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长相很帅气,但衣着打扮堪称非主流,头上还染了几撮黄毛,看起来有点像那种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又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帮程昱提行李的保镖,——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枪茧,身上手工定制的西装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镖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里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权就是特别有钱。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轻又软,柔柔地吹进程昱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顿。下一秒却皱起眉,“这名儿好像有点熟,感觉在哪听过……”然后一拍脑袋,“对了,就是报纸上登的还不满十五岁就当上高考状元的天才少年!——难道那个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着唇算是默认,程昱的语气顿时变得更加热情,“天哪,这也太巧了吧,没想到你竟然会来医学院!我是因为分数低没得选,但你可是高考状元,这么高的分数想报什么专业不行,为什么要来学医啊?学医又苦又累,吃力不讨好……”
  巴拉巴拉地讲了半天,才发现唐浩初始终一声不吭,而且低下了头。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隐隐觉得他抱着书的姿势似乎有些不安。
  难道自己无往不利的社交本领出了什么问题?程昱短暂地思索了一下,无意中扫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裤,紧跟着便联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和脑袋上的黄毛,——对方该不会把他当成什么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对自己这身打扮有点后悔。其实他爸已经因他的衣着打扮而训斥他好几次了,但他通通不以为意,只觉得他爸思想陈旧迂腐,不懂得年轻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后悔了。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却有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这时候过来,以互相认识为目的分发特产或零食。
  毕竟以后都是一个系的同学,早点熟识了对彼此都有好处,于是程昱也跟着分东西,是某个品牌的T恤。本来是他懒得洗衣服用来每天穿了就换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是卖T恤的。
  这T恤的价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产不一样,认出这个品牌的同学立即摆手说不要,可惜程昱一旦执着和热情起来没人架得住,连唐浩初也被强行送了一件。
  已经很晚了,其他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唐浩初却望着被强行塞过来的退不回去的T恤皱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谁人情,便想着用自己包里最宝贝的东西把这个人情还了。而在他眼中最宝贝的自然是糖,于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给了程昱一颗糖。
  程昱看着静静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颗,并不是什么名贵或珍稀的东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递给自己的模样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马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几遍,差点把糖纸上的花纹数量也数出来了,莫名觉得上面的花纹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给它起个名字了。
  嗯,整体的颜色是淡蓝色的,就叫小蓝吧。
  不过之前的形象问题还没解决,程昱一边刷牙一边想着怎么让唐浩初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聪明有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结果就是拿着牙缸回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过程中非常倒霉地将手边的一沓杂志全扫到地上了,其中一本杂志正好落在路过的唐浩初的脚边。
  唐浩初低头一看,封面上穿着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对着他笑得无比妖媚,前面还有本杂志的封面是个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时间不知道该捂自己的脸还是该捂杂志封面,觉得自己的形象绝对轰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语言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在将来的日子里通过实打实的行动来挽回了。
  然而现实这个小婊砸从来不会顺从人意,反倒极不讲理,转眼一个学期过去,程昱不仅没有挽回形象,还在唐浩初面前丢了好几次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第一次丢脸就发生在解剖课上。解剖是临床医学中最重要的必修课,也是基础医学的基础,教授前几节课讲完了理论知识,便开始带领同学对着尸体动手实践。教学用的尸体一般都不是很新鲜,而是用福尔马林泡了很久,尸体的脸部看起来难免让人不舒服。教授示范解剖过程的时候,程昱就开始不舒服了,加上福尔马林的味道实在不好闻,昨夜又有点着凉反胃,竟和班里唯二的两个女生一起冲出解剖室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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