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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的宠妃是个O(56)

作者:顾之君 时间:2021-06-25 09:32:26 标签:生子 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甜文 ABO

  穆湛真的想吃了他!

  闻鸣玉简直要被吓死了。

  他一直那么努力捂紧自己的马甲是对的,古人太恐怖了。

  明明穆湛是个Alpha,不是也有动物形态才对吗?看到跟自己有相似情况的,难道不应该有种找到知己同类的高兴,怎么还想吃掉!这合理吗?!

  闻鸣玉又委屈又生气,还真的怕穆湛要吃掉他。他那么小一只,塞牙缝都不够,何必吃!

  穆湛把小小一只兔子团在手心里,完全掌控,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满足。

  他温柔地摸着兔子,顺毛慢慢抚过,从耳朵一直摸到尾巴。

  “乖点,陪我睡一觉,醒来再找你。”

  穆湛第一次没有称自己为孤,语气也异常温柔。但闻鸣玉还沉浸在被吃的震惊愤恼里,没有注意到这点不同。

  穆湛手里抓着兔子,再次躺了下来,在长榻上闭上眼睛,又睡了过去。

  那么多天忙碌,睡眠少,即便他很能干,也会疲惫。刚才也是抵着倦意,半眯着眼摸兔子,所以声音沙哑,话语含糊缓慢。

  只是,穆湛平时留给人的印象太过厉害,这种时候,闻鸣玉都没有怀疑他是半睡不醒的。

  闻鸣玉小小一只,团在穆湛的手心里。

  过了好一会,都没有什么动静。

  穆湛睡着了。

  闻鸣玉抬头悄咪咪地看了一眼,确定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动着,一拱一拱地试图从掌心里越狱。

  因为身体毛绒绒的,毛发蓬松,哪哪都碰着穆湛的手指。他努力吸肚子,蜷缩着用爪子压住毛毛,把自己变得更小只。

  他只是毛多,不是胖,可以挤挤。

  闻鸣玉从穆湛的虎口向外挤,像个白乎乎的糯米团子。他怕自己一个动作就把穆湛弄醒了,所以很慢很慢,几乎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团水,从指间里流出来。

  功夫不负有心兔。

  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从穆湛的掌心里溜出来一半,眼看胜利在望。

  闻鸣玉有些兴奋,耳朵一抖一抖的,继续扒拉爪子往外爬。

  但就在这时,穆湛的手忽然一动,把垂耳兔又重新抓回到手心里,整只手裹住。

  闻鸣玉瘫在他的掌心里,一脸的生无可恋,仿佛一条咸鱼兔。

  越狱失败。

  闻鸣玉仰头看了一眼,发现穆湛原来根本没醒,只是下意识地动了动手,把东西抓紧而已。

  白白吓了一跳,但也说明他刚才的行动是可行的。

  闻鸣玉重复一次,终于从穆湛手里一点点挤了出来,滚到了软褥上。

  巴掌大的兔子容易隐藏身形,但不适合跑路。

  所以,闻鸣玉变回了人形。但当然,身上不着寸缕。

  他连忙捡起一旁的衣服,匆匆穿上。

  幸好穆湛凶名在外,他没有命令,一般都没人敢进来,不然这一幕被看到,肯定很容易让人误会。

  一个人躺在塌上,一个人站在床边飞快地穿着衣服,准备走人,仿佛一个拔那啥无情的渣男。

  闻鸣玉穿好衣服,立刻就跑出了殿门,抓紧时间跑路,完全没有注意到,掉落在地上的金色细链。那正是穆湛以前送他的脚链,在他变成兔子后,随着衣服一起掉了下来。

  他本来不想走的,但那时他满脑子被不舍的情绪占据了,都忘了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他是个会发情的Omega,有时会不受控制变成兔子。他能瞒这件事一辈子吗?穆湛一个古人,又可以理解接受仿若妖怪的存在吗?

  今天的意外,就正好给了他答案。

  穆湛果真觉得他是妖怪,看他的眼神还很可怕,像是要把他拆吃入腹。穆湛也真的这么说了。

  闻鸣玉是很喜欢美食,热爱干饭,但被吃的变成自己,那就完全不一样了。穆湛的动物形态说不定是兔子的天敌,非常爱吃兔子。

  他之前果然想得太简单了,换做是他,会那么轻易相信别人说什么ABO,在这个时代听起来就很荒谬离谱的说法?

  还说什么醒来找他。

  醒了就要把他炖了吃掉吧?

  傻子才会乖乖等。

  闻鸣玉回了寝殿,没有收拾东西,只拿了一点银钱,就装作外出散步,然后找个借口支开宫人,在一个角落变成了垂耳兔,将衣服团吧团吧包起来,成了一个背着包裹的垂耳兔,飞快地沿着没什么人注意的路线,哧溜一下跑了。

  如果有未来的人看到这一幕,说不定都要感慨一句,这是什么旅行兔兔游戏吗?毛绒绒的垂耳兔背着比自己还大的行李,感觉怪可爱的。

  因为之前策划过逃跑路线,这会闻鸣玉的跑路还算顺利,又仗着身形迷你,容易躲藏,有惊无险地避开了巡逻的禁军,逐渐跑出了行宫的范围。

  行宫外面,是很漂亮的山水景色,但同时也因为是皇家猎场范围,一般人不得进入,自然就没有什么人烟。

  闻鸣玉犹豫着要不要变回人形,到最近的城镇路途并不近,迷你垂耳兔的状态并不方便赶路,但如果有人来追捕,人形又很容易被抓住。

  小小一只垂耳兔躲在草丛里,背着一个大包裹,爪爪托着下巴,严肃思考。

  纠结了一会。

  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声狗吠。

  闻鸣玉仰头看去,发现是一只健壮的中型犬,长得很像狼,毛发黑白相间,额头上有三团白色毛发,仿佛三把燃烧的火苗,乌蓝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眼神看起来颇为凶狠吓人。

  但很快的,这只大狗勾汪了一声,蓬松的尾巴甩来甩去,尖尖的耳朵兴奋地向后贴着脑袋,嘴巴张开,吐着舌头,突然就从凶狼变成了个铁憨憨。

  或许中原人会因为没见过,不小心误以为它是狼,毕竟境内并没有这种品种的狗,它是从国外引进的。但闻鸣玉知道,这是一只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凛凛冷酷凶狠的狗中王者,实际却又傻又二,是出了名的拆家狂魔——哈士奇。

  闻鸣玉笑了一下,和哈士奇进行动物间神奇的交流。

  最终,热情的哈士奇表示很乐意送他去附近的小镇,就低头咬住闻鸣玉的包裹,向后一甩,让兔子坐到自己背上,然后发出一声响亮的汪,撒开爪子,向着目的狂奔。

  闻鸣玉要不是早有预料,揪住了狗兄弟背上的毛毛,这会很可能就因为惯性向后一倒,滚着掉到地上,然后二哈还什么都不知道,丝毫不觉得少了点什么,继续吐着舌头欢快奔跑,只留给闻鸣玉一脸尘土和潇洒的背影。

  一路过去,大狗勾还会中途停下来玩耍,爪子不安分地蹦跶着到处踩草,弄得自己身上都沾了不少草屑,更加和威风凛凛搭不上关系。

  这么狂奔一段,停下来玩一下,一狗一兔终于靠近了城镇。

  人进出城镇需要路引,但动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并不那么受关注,还有自己的独特通道。

  二哈兄弟精准地找到了一个狗洞,钻了过去。

  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闻鸣玉还没来得及为顺利抵达而高兴,就听到隐约传来的对话声。

  “今晚吃什么?”

  “唔,我想想,要不吃麻辣兔头吧?春盛楼的招牌菜,味道一绝,吃了还想再吃。”

  闻鸣玉瞬间感觉脑门凉飕飕的,兔头不保,差点呜的一声哭出来。

  兔子是招牌菜?!

  你们这些人还很喜欢吃!

  闻鸣玉顿时悲从中来,恨不得在狗兄弟背上趴着哭到厥过去。

  兔子活着真是太难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穆湛说想把他吃了,是觉得吃了妖怪大补吗?可他就是一条咸鱼兔,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浑身都是软绵绵的肉,没有嚼劲,口感极差,很难吃,吃了也没有一点好处!

  闻鸣玉内心咆哮,简直化身一只流泪暴躁炸毛兔,心情十分复杂。

  到了地方,他要和狗兄弟道别了。

  哈士奇趴在地上,闻鸣玉顺着毛毛滑下来,挥了挥爪子,并表示感谢,递上了几块碎银,说这个可以买好吃的。

  明明一狗一兔,不同物种,但靠着哼唧和汪汪,挥爪子,竟愣是交流成功。

  哈士奇愉快地汪了一声,叼着银子就跑去小摊买东西。

  于是,包子铺老板眼睁睁看到一只狗跑过来,扔下碎银,然后吐着舌头看向一笼肉包,汪汪叫着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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