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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下(219)

作者:迟睡 时间:2023-06-02 10:36:36 标签: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那黄老板说的我都晕,竟然将所有事情都赖到那女人头上了?可真是叫人大开眼界。”

  “那些囚犯现在不都是在服役么,咱们县太爷要垦荒,听说都在郊区呢。看来这女人惨咯。那黄老板竟然也是这样的人,以后我再也不去’金珠‘了!”

  “有什么惨的,她起了那么恶毒的心思差点儿就让人撞死人了,三个月太短了!”

  “’金珠‘我早就不去了,以前那里头的伙计就是鼻孔朝天的对着人,每回去都被嘲讽,后来生意差了倒是学’阑珊‘搞活动,但是啊,画虎不成反类犬,我压根就不想再去。”

  “就是啊,听说黄老爷的夫人是一顶一的悍妇,也不知道等黄老爷从牢里出去之后会如何呢。”

  “以后大家都去’阑珊‘吧,蓝老板同沈老板、顾秀才是好友,做的也是良心买卖,还有那免费赠品每回都能送到人心坎里,服务也好。还有那’金珠‘现在送的那些东西可都是模仿的’珍宝居‘,咱们倒不如直接去’珍宝居‘买,又不贵,也比金珠送的粗制劣造的东西强啊!”

  “自然自然!我们本就更喜欢去这两家多一些。幸好沈老板没事,上回那位壮士可真是厉害啊,两手就将那么重的车子给拦住了!”

  “是啊,我家小子瞧见了,现在每日里都沉迷这要练功夫呢!”

  “我那时候站的近,倒是听到了一耳朵,那壮士似乎是同沈老板认识呢,听沈老板喊他’阿美‘。”

  “原来是阿美壮士,这名字呵呵,挺别致。”

  ……

  沈若同顾允离开之后便将这些人和事抛在了身后,那些围观的人觉得刘大人判的轻了,但其实按照律法就是如此判刑的。除非那辆车将沈若给撞死了,出了人命,那自然他们也没有命活。

  在大宇朝,有时候人命竟然比牛儿的命还要轻。

  但是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便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沈若心中压着的大石头挪开了,心情好了不少。

  顾允带着他往回走,两人没有乘车,并肩走在街道之上,听着镇上的喧嚣,感受着烟火气。

  那两人未来如何判,要去做什么事情,都和他们无关。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街道上没有被之前的事情所影响到,处处还是有许多摊贩在吆喝,一看,他们竟然顺着路乱走,走到了储水街上。

  街道上还是熟悉的景象,周围摊贩瞧见沈若了还同他打招呼。

  “珍宝居”当初在这条街上的时候,很是带动了客流量,来逛储水街的人都多了三层往上,不光光是“珍宝居”的生意好,周围的商铺的摊贩也跟着能分一杯羹。

  大家自然是感激的。

  谁还能记得当初他们不少人都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情的呢?以为布庄的许老板会掀了人家的摊子。

  谁也没想到“珍宝居”现在能够发展成这样。

  而许氏布庄现在接替了“珍宝居”原先的摊位,正好就是在他家布庄门前,卖那些散布生意也很好,里头的赠品还是“珍宝居”的,储水街上的客流量现在并没有因为“珍宝居”不摆摊进了商铺之后,而减少。

  这些要感谢的自然也是沈老板,因为听许老板说起过,这点子可是沈若给想的,更何况他现在还同沈老板合作呢。

  大家都是生意人,自然佩服极了。

  而且大家不仅看到了一个成功的小哥儿商人,更是看到了许氏布庄的新管事,就是许亦方的外甥女。姑娘也是可以经商的!

  现在储水街上出现了不少哥儿摊主和姑娘摊主,他们瞧见了沈若过来,更是热烈招呼,想叫他和顾秀才一同到自己摊子来瞧瞧,还想送东西给他们。

  盛情难却,沈若倒是去瞧了几个,摊子里处处是巧思,拾掇的也十分齐整,在审美方面果然还是哥儿和姑娘更胜一筹。

  “沈老板,可真是多亏了你了。要不是有你这么一位成功的哥儿,我爹娘必然不会放我出来摆摊呢,他们总说我只需要在家里学女工就成,可我是个哥儿,我觉着我也不比汉子差啊。”其中一个哥儿摊主笑着说道,他很有自信,世人和家人都不同意的事情,但他就是要做。

  有人沈若在前头,他便觉得很有希望。

  沈若眼睛弯起笑道:“是啊,大家都有自己的才能,没有谁该做什么一说,谁说哥儿和姑娘就不能经商和念书呢?经商那都是正经买卖,读书使人明理。”

  “是啊,沈老板可真是说到我心坎里了。”那哥儿拿了东西硬要塞到他手里,“我家里人先前只想将我嫁出去,不让我抛头露面的,可镇上人不都是坏人,我这些日子在这儿摆摊很安全,衙役们日日巡逻的,我真心觉得,在咱们镇上可真好。”

  沈若和顾允对视一眼,都笑了。

  “县太爷管理的好,要是这话叫他知道他一定很高兴。”沈若道。

  储水镇上的人们幸福感还挺强,没有战乱也没有饥荒,人人都能吃饱穿暖,这就已经非常好了。但是还能更好。

  要是将贸易提起来,储水镇乃至下辖的村落全都能更好,村民们的幸福感也能成倍增加。但是这些事情,要县太爷来做,沈若是无法指手画脚的。

  顾允是秀才倒是可以同县太爷提一提。只是那太过猖狂了一点。

  但是从村里开始发展这一点肯定是没有做错的,沈若打算等村里人再攒一攒钱,之后便能组织起来修路、挖渠、垦荒。将村里所有的地皮全部都利用起来,这样就能有更多的营生。

  想要致富先修路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在储水街上逗留了半个时辰,沈若同顾允就回了小院。一路走回去,所有的情绪都消解了。

  沈若半边身子靠在顾允胸前,笑着道:“现在的感觉真好。”

  没有了“金珠”搞事,也没有膈应人的春桃,像是所有的阻碍都被清空了一般。黄进自顾不暇,那“金珠”自然也为人诟病,谁也不想去买一个人品奇差的人店里的东西,“金珠”算是废了。

  而春桃所做的事情更是为人不齿,这放在再早些时候是要被拉去浸猪笼的,只不过在官府里头自然不会用这样的刑罚。只有在偏僻的山村里头还存在这样的刑罚。

  但沈若和顾允觉得现在这样就可以了,对方是死还是活着对他们都没有什么影响,根本不用太过在意。

  要不是发生了意外,沈若都快要忘记这么一号人了。

  至于以后沈逃和刘红丽如何,那也不干他们的事情。刘红丽和沈逃家里出了这么一个媳妇,那脸都丢大了,在村里估计都不敢出门,没脸出门,更是做不出什么事情来。

  黄进自己将他的“金珠”给作死了,“阑珊”自然就没了强劲的竞争对手,这一波不亏。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顾允抬手顺了顺他的碎发,柔声道:“是很好,镇上的事情了结,我们也可以安心回村里了。”

  沈若点头,“嗯,傍晚就跟着阿爹的车回去,虽说镇上住着更方便些,但我还是更喜欢住在家里。”

  顾允捏着他的指节玩,“我同谭老先生作的那本书,已经定了稿,我能陪你好些日子。”

  这件事他一直没说,先前发生了太多的事情,现在好了,终于可以将这件事告诉他了。

  沈若觉着自己应什么都显得不够,顾允要作的那部书同算学有关,里面还夹杂着一些自己从现代带过来的知识,谭老先生说未来还要给他分成呢。整理那些东西十分繁杂,要引经据典,还要详略得当,将所有的东西十分浅显还要言简意赅的写出来。

  这需要极大的知识储备,自己要吃透,才能给别人讲解,顾允那般聪明也用了不短的时间,很是不容易。

  但是顾允做到了!

  沈若颇有些自豪的一把抱住了他,“我家诺诺真厉害!”

  顾允被他这么一下弄得耳根通红,夫郎夸人的时候特别像在哄孩子。

  “走走走,今儿高兴,咱们搞一桌好酒好菜,叫大家都来吃,也算是给大家压压惊,也让大家高兴高兴,这段时间大家可都累了。”沈若拉着顾允就往院子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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