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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男配罢工了[快穿](218)

作者:杨柳垂堤 时间:2023-10-11 10:50:32 标签:情有独钟 打脸 快穿 爽文 轻松

  如果萧元青不是安远侯世子,而是和他们一样的庶出子,安远侯府的下人们肯定不会睁眼说瞎话,把他给吹捧到天上。

  萧锦荣越想越不服气,不管是嫡出还是庶出,同样都是安远侯的儿子,谁规定了嫡子就一定比庶子更高贵?

  世子之位,有能者居之。

  萧锦荣自认除了出身和相貌之外,其他方方面面都不比萧元青更差,凭什么萧元青就能继承整个安远侯府,而他们这些庶子成年后,却只能分到很少一部分家产,离开安远侯府,自谋生路。

  这不公平。

  萧锦荣不服气的同时,也开始变得斗志昂扬,更加坚定了要抢夺世子之位,继承整个安远侯府的念头。

 

第108章 架空古代(07、08)

  “这么好的一篇文章,到了你眼里,就只是尚可?”

  安远侯不解,但也没怀疑自己的嫡子心胸狭窄,小肚鸡肠,因为自己身体差,不能读书,就嫉妒庶出弟弟才学出众什么的,只是单纯地觉得好奇。

  “古人云,字如其人,锦荣这字俊秀有余,刚劲不足,透着一股子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我不喜欢。”

  这可不是元青吹毛求疵,而是萧锦荣的字确实上不得台面,虽不至于说是一□□爬字,但也只能算是勉强工整,不能细看,看多了,只会觉得这些字一个比一个辣眼睛,根本就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名士们的审美。

  其实也能理解,萧锦荣毕竟生活在后世,习惯了用圆珠笔或者钢笔书写,甚至到了后来,居家办公和网上办公流行,除了签名之外,真正用到手写的机会少之又少。

  提笔忘字,或者是写错字别字,都是正常情况。

  更何况,后世改革了文字,习惯了简体字,再来学繁体字,虽然阅读不会有什么障碍,但是书写就不一样了。

  为了不闹笑话,萧锦荣花了很长时间刻苦读书,学习这个时代的文字,并且强迫自己尽快适应和习惯这个时代的书写方式。

  在此之前,萧锦荣都是用铅笔、钢笔和圆珠笔,从来就没有写过毛笔字,光是一个握笔,就练了很久,才慢慢习惯。

  不像这个时代的王孙公子们,从启蒙就开始学习君子六艺,四书五经什么的,耳濡目染,再加上十几二十年的练习,就算不能成为名传后世的大书法家,也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萧锦荣自认已经很努力了,虽然比不上什么书法名家,但自己的字好歹也算工整,横平竖直的,看久了还感觉有点可爱,怎么就透着一股子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了。

  萧锦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理所当然那地认为,自己的这位嫡兄肯定是故意的,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这才故意说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想要打击自己。

  自己可千万不能上当。

  【攻略系统,这个病秧子真的好讨厌啊!一来就在我的便宜爹面前故意说我的坏话,自己才疏学浅,挑不出我写的文章的毛病,就拿字迹来说事,也不知道他一个从小药不离口的药罐子,书都没读几天,又能写一手多漂亮的字。】

  【宿主,咱们不气!你都知道这就是一个活不长的病秧子了,理他干什么?】

  【说的也是,谁知道这个病秧子什么时候就死翘翘了,让他说两句就说吧,反正我也不会少块肉。】

  听着萧锦荣和攻略系统疯狂吐槽自己,元青差点儿就没忍住笑出声来。

  还别说,他和萧锦荣这个领了单程票的穿越者不一样,他还真能写一手好字。

  “父亲也别觉得我要求严苛,看看经武和浩初,俩人年纪虽小,写出来的字却有模有样,自有一番风骨,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安远侯府的孩子。”

  萧经武和萧浩初,就是元青的另外两个庶出弟弟。

  大的,也就十岁左右,小的才五六岁,不久前,才开始启蒙。

  元青夸两个庶出弟弟写的字自有一番风骨,一看就知道是安远侯府的孩子,是在说这两个孩子写的字,颇有安远侯的风范。

  安远侯执掌禁军,是个不折不扣的武人,写的字大开大合,锋芒毕露,怎么看都和“娟秀”两个字沾不上边。

  “哈哈哈~像我!”

  安远侯特别高兴,一边爽朗大笑,一边看向了两个年纪尚小的庶子。

  之前,萧锦荣为了表现自己的优秀,故意秀存在感,拿两个庶出弟弟当垫脚石和衬托自己优秀的背景板,成功吸引了安远侯的注意力。

  被元青这么一提,安远侯才关注到两个小儿子。

  看着两人发亮的双眼,充满孺慕的眼神,安远侯心头一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两个小儿子的脑袋。

  “听到了吗?你大哥平时可是很少夸人的,今天却毫不吝惜地夸了你们俩兄弟,以后,你们俩可要继续用功读书,切不可贪玩,荒废了学业。”

  “是。”

  两个小家伙一口同声,不经意间,也和元青这个嫡兄亲近了多许。

  小孩子们只是单纯,又不是傻。

  萧锦荣这个二哥虽然和他们一样,都是庶出,对他们俩却是带着明显的轻视和敌意,不像嫡兄,虽然出身比他们好,但却是谦谦君子,让人忍不住心生亲近。

  “锦荣,你也不要不服气,我说你的字写得不好,还需要多练习,并不是故意刁难你,这里也有经武和浩初写的字帖,你可以看看,自己比较一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文采斐然的萧锦荣,写的字还不如一个不久前才刚刚启蒙的孩童,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萧锦荣不服气地拿起了经武和浩初的字帖,一看,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

  自己的字,还真不如这俩个小豆丁。

  这个时代的孩童都这么逆天的吗?

  本来,萧锦荣还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字就是狗爬字,但是把他写的文章和两个弟弟的字帖放在一起比较,差距简直就是一目了然。

  趁着萧锦荣面红耳赤的时候,元青也提起笔,随手写下了一行字。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1]”

  两句诗,十四个字。

  字字铁画银钩,磊落大气。

  安远侯见了,都忍不住夸赞道:“元青,你这字,写得真是愈发好了。”

  “父亲谬赞了。我就是空闲时间太多,闲着没事儿干,只能练练字,画会儿画,时间一长,熟能生巧,自然就能写出个模样来了。”

  听出了嫡子语气中的落寞,安远侯果断转移了话题,免得嫡子伤心。

  “还是得多注意身体。”

  “父亲,孩儿有个不情之请。”

  萧经武睁着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安远侯,眼里,藏着明显的期待。

  “说来听听。”

  “大哥这字写得确实很漂亮,孩儿见了,都忍不住心生喜欢,不知道父亲可不可以把这副字送给孩儿,孩儿一定会妥善收藏,有时间,才拿出来,学习临摹。”

  安远侯有点舍不得,虽然他是一个武夫,但是这幅字写得这么漂亮,他也想收藏,最好是挂在自己的书房,给自己装点一下,好让同僚们都知道,他生了一个好儿子。

  看出了安远侯的不舍和纠结,元青忍不住笑了,对萧经武说道:“想临摹我的字,这一副字可不够,我那儿,还有不少我闲来无事写的字,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来我的院子,我找几副给你。”

  还有这种好事,萧经武肉眼可见地高兴起来。

  “多谢大哥。”

  “我,我也想要……”

  萧浩初胆子小,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但元青还是听到了,当场答应会也给他一份,逗得小家伙眉开眼笑。

  身为父亲,安远侯当然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们感情亲厚。

  元青对俩个庶出的弟弟这么好,俩个庶出的弟弟也这么亲近他,兄友弟恭,挺好的。

  所有人中,恐怕就只有萧锦荣不高兴了。

  元青写的那一副字,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拍到了萧锦荣的脸上。

  字写得漂亮了不起啊!

  有什么好炫耀的?

  就在萧锦荣偷偷在心里腹诽的时候,元青又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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