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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64)

作者:决绝 时间:2019-11-26 11:50:54 标签:情有独钟 爽文 穿越时空 升级流

  “没问题。”程豪道。
  老乔治道:“你在这个行业要展露头角,其实比别人更容易,因为你是黄种人,非常非常少见的黄种人,人们更容易记住你。”
  拳击运动员跟明星其实挺像的,只不过对明星来说,最重要的是相貌和演技,对拳击运动员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他们战胜对手的能力。
  此外,一个能让人记住的拳击运动员,就跟一个能让人记住的明星一样,更容易在这一行脱颖而出。
  程豪就属于很容易让人记住的。
  老乔治带程豪参加的第一场比赛,是在一个小型体育馆里举行的,来观看的人有很多,也同样有人下注。
  比赛开始前,整个体育馆就已经烟雾弥漫,站到擂台上的时候,甚至连对手的五官都有点看不清,全都被烟雾笼罩了。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进行比赛。
  这些日子,程豪每天跟克劳德一起训练,绝大多数时候还是训练抵挡,他脾气并不暴躁,但一直练抵挡和躲避也有点憋闷,再加上老乔治说他缺了点狠劲……上台之后,程豪立刻就朝着对手发出了狂风暴雨一般的攻击……
  不过一分钟,他的对手就倒下了。
  这场比赛,赢得出乎意料地快,程豪一时间甚至有点反应不过来,但很快,却又意识到原因了。
  每天好吃好喝的,他现在体重已经达到一百六十磅,足有一百四十多斤,坚持不懈的锻炼,更是让他的身体变得非常强壮。
  现在的他跟刚去老乔治那里的他相比,简直换了一个人。
  不过,因为他个子高,训练还让他体脂率很低的缘故,他看起来依然很瘦。
  不仅如此,因为他现在整天在家里训练,他还白了。
  程锦浩的肤色在黄种人里,算是白的,虽然晒太阳会很快晒黑,但不晒太阳了,也会很快白回来……如此一来,程豪就显得没有攻击力。
  偏偏,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没什么攻击力的黄种人未成年,被老乔治带着,在短短半个月里打败了十几个小有名气的业余拳手,一下子就在拳击界有了知名度——他有时候,一晚上要打败两个拳手!
  程豪甚至有了一个外号,叫“狂暴小子”。
  因为他这些日子跟人打拳,出拳总是很重,风格很狂暴。
  其实程豪真正的风格不是这样的,不过外人既然觉得他是这样的,那他就这样子好了……
  当然,程豪打败了十几个拳击手,但他并不是没有输过。
  当初他在老乔治的酒吧里不输,是因为那里的拳手都是业余中的业余,老乔治还特地做了安排的缘故。
  现在这些比赛,并不是老乔治安排的,他总会遇到很厉害的拳击手。
  但他只输了一次。
  那次,对手真的比他强很多,也比他重很多,他在那场比赛里坚持了十几分钟,终于坚持不下去了。
  一月底,老乔治联系到了林禹寻所在的城市的一个体育馆,那边愿意花三千美元,请程豪去参加一场比赛。
  比赛安排在二月三日,刚好符合程豪的要求。
  老乔治看着程豪道:“这场比赛我是不建议你去的,你的对手是他们公司重点培养的,他在去年虽然没能竞争到参加奥运会的机会,但也在赛场上表现得非常好……他们请你过去,应该只是为了包装他,提升他的知名度。他们说不定还会在比赛里想法子贬低你。”
  这段时间,那个公司给那人安排了很多比赛来展现那人,他们邀请程豪,也是为了给那个人当垫脚石。
  “但是老乔治,有三千美元,还包两天食宿。”程豪道。
  最近跟着老乔治参加了很多比赛之后,程豪愈发清晰地认识到,参加拳击比赛有多么赚钱了。
  他一开始的出场费,只有一两百美元,结果在打败了几个拳手之后就变高了,现在维持在八百到一千美元的样子。
  这些钱分给老乔治一半,再去掉各种开支,他攒下了五千美元!
  而现在,更是有人花三千美元请他去比赛!
  就算这是去给人当垫脚石的,程豪也愿意。
  他现在其实还没什么名气,输了就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哪个拳手没输过?哪怕是拳王,他们在当上拳王之前,也都输过很多次,当上拳王之后,也总有一天会输,就像老狮王总要给新狮王让位一样。
  “好吧,让你输一输也不是坏事。”老乔治接了这比赛。
  程豪又道:“老乔治,到时候能带上丹尼吗?”
  “你带丹尼做什么?”老乔治问道。
  程豪道:“2月5日,是我们中国人的新年,2月4日,对我们来说,就相当于你们的平安夜。”
  “怪不得……”老乔治看向程豪:“我同意了,我会带上他。”
  “谢谢。”程豪感激地看了老乔治一眼,又开始看接下来要跟自己比赛的对手的资料,想办法了解自己的对手。
  老乔治觉得这个人很厉害,但程豪一向自信,他觉得,自己说不定能赢。
  毕竟他也不差。
  他会带着自己的荣誉过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
第55章 挑战 [VIP]
老乔治在2月2日这天出发了, 前往林禹寻所在的城市,出发的时候, 他带上了程豪、克劳德、丹尼, 还有他刚刚雇佣的一个助理。
  助理名叫鲍勃,是个黑人青年。
  他是社区大学毕业的,跟在老乔治身边负责打理各种杂事, 工资由老乔治支付,每周一百美元,还包食宿。
  程豪只要想到林禹寻当初去擦地,工作特别辛苦,结果每周的薪水才二十八美元, 就忍不住感叹学历的重要性。
  要知道,鲍勃读的这种社区大学是两年制的, 可不是什么好大学。
  鲍勃性格有点木讷, 不爱说话,也不爱跟人交流,不过办事很认真……别的程豪也就不了解了——鲍勃被老乔治雇佣只有几天而已,而这些天他一直很忙。
  鲍勃有驾照, 老乔治就没有开车,他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给鲍勃指点道路。
  后座上,则坐着程豪、丹尼还有克劳德。
  程豪最近参加了很多比赛, 但克劳德一场比赛都没有参加,毕竟他现在打拳, 主要还靠蛮力,完全不懂技巧。
  但老乔治一直带着他,怕把他留在家里会出事——阿拉贝拉要管理酒吧,可没空一直看着克劳德,而且克劳德很听程豪的话,但对阿拉贝拉的话就没那么听了。
  一路上,程豪都在带着丹尼学单词。
  他前些日子很忙,忽略了丹尼,现在有空,就想办法补回来。
  其实,程豪一度想过,要让丹尼学说话,毕竟丹尼是能说出声音来的,而且《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的情况比丹尼更加糟糕,不也学会说话了?
  但他很快就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丹尼以前从没开口说过话,要让他开口很难。
  而且因为他跟人交流不多的缘故,他也不像某些聋哑人一样可以看懂别人的唇语。
  当然,真要教是教得会的,有个人专心陪着他,不做别的事情专门教他,十年二十年的时间花下去,总能把他教会,但他们没有这样的人选。
  程豪纵然喜欢丹尼,也不觉得自己能在丹尼身上花这么多时间,他觉得带丹尼装个人工耳蜗兴许更靠谱。
  就不知道丹尼能不能装,也不知道这时候是不是已经有人工耳蜗了。
  这么想着,程豪就看到丹尼默写了一个他刚刚教的单词。
  他笑了笑,在本子上写下了一句话:“丹尼特别棒!”
  写完,他还在后面画了一个竖起大拇指的拳头。
  对什么都没学过的孩子来说,英语这门语言比汉语要好学很多,丹尼虽然学了没几个月,但已经可以看懂不少话了。
  程豪刚才,就是写了“鲍勃在开车,乔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这样的话在教他,而他理解了,还能写下其中陌生的单词。
  “程……”克劳德看向程豪:“我也会了!我认识这些单词。”
  “你也很棒!克劳德!”程豪夸奖,他最近对克劳德,真的很满意。
  刚把丹尼带到老乔治那里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些担心的,怕克劳德看不惯丹尼……克劳德的心智就是个孩子,小孩子看不惯另一个孩子出手欺负,真的太正常了!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他特地找了点玩具让克劳德和丹尼一起玩,培养他们的感情。
  然后,这两人的感情虽然没有特别好,但也算得上不错了,克劳德甚至还开始向丹尼学习,什么都跟着丹尼做……
  别的不说,现在克劳德真的安静多了。
  程豪教丹尼认识句子单词的时候,克劳德竟然也学会了几个,程豪还挺惊讶的。
  鲍勃开车挺稳的,这天下午,他们准时入住了一家酒店,等待第二天的比赛。
  程豪上辈子面对一些非常重要的比赛,有时候会一整晚都睡不着,但这次的比赛对他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输了也无妨,这个晚上倒是休息的很好,第二天起来之后,还开开心心地陪着丹尼吃早餐,在附近逛了逛。
  这天下午,比赛就要开始了。
  老乔治把程豪带进了一个挺大的体育馆。
  程豪穿越过来之后,已经参加过不少比赛了,但眼前的这个场地,无疑是他参加过的所有的比赛里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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