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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144)

作者:一只贝壳 时间:2021-07-06 09:07:09 标签:武侠 江湖恩怨 重生 爽文 无CP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肉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

  而且他还注意到诸葛刚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黄衫,底下也镶着金边,比上官飞还多了一条。

  陆小凤不知道诸葛刚什么时候加入了金钱帮,他也没空知道了,他只想搞清楚一件事——林仙儿到底有什么魔力,能叫金钱帮派出这些人来接她?

  诸葛刚知道陆小凤已看见自己,竟找了个最靠菜场门口的豆腐脑摊子坐下,动也不动,闭上了眼睛,显然是打定主意要等他们吃完。

  陆小凤苦笑一声,对着沈百终道,“我们有麻烦了。”

  沈百终问道,“你没带钱?”

  陆小凤笑了,道,“你带了没有?”

  “我带了。”

  陆小凤又道,“不是这个麻烦,你回头看看。”

  沈百终回头看看。

  陆小凤道,“你瞧见没有?那是诸葛刚。”

  沈百终道,“那又如何?”

  陆小凤道,“不如何,但金钱帮似乎铁了心要接走林仙儿,难道她真的是上官金虹的儿媳妇?”

  “无论她是谁的儿媳妇,都没有用。”沈百终道,“做错了事,一定会受到惩罚。”

  “你已知道她做错了事?”陆小凤道,“现在你总该把那布包的事情告诉我了吧?”

  沈百终道,“我确实没有查出布包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林仙儿想要带走它。”

  “哦?”

  “那天我上楼之后,看见她从地上捡起一个布包来。”

  “然后呢?”

  “没了。”

  “没了?

  “嗯。”

  陆小凤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布包有问题的?难道只因为它是林仙儿捡起来的?”

  沈百终摇摇头,“那样乱的场合下,她竟然还关心一样掉在地上的东西,可见这东西并不简单。我没有证据,也没有线索,只是数出了地上所有的东西,叫人去查。”

  陆小凤明白了,“这些东西数来数去都是在的,唯独少了那一样。”

  “嗯。”

  “那么这里面究竟是什么?会不会是她的账本?”陆小凤猜测道,“会不会是一笔银票?”

  “不知道。”

  陆小凤又道,“金钱帮来接她,是不是就为了这个布包?他们是不是要分一笔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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