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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114)

作者:雁过寒潭 时间:2021-12-04 09:28:49 标签:青梅竹马 重生 年代文 成长

  “小北!这保险公司太不靠谱了,明明还没有理赔跟我说已经赔付好了,害得我在楼上白忙活那么久。”

  范侠气呼呼地朝宁小北跑去,宁小北忙叫他慢点来,别扯开伤口了。

  “小北?”

  就在电梯门关闭前的一刹那,女人难以置信地抬起头,透过那已经不足一厘米的空隙,看着大厅里站着的两个人。

  她记起来了!

  第一次来上海,给当时的老公公借钱治病的时候,她辗转打听到了儿子就读的学校。那是一件很大很好的学校,据说只有全上海最优秀的那批孩子才能在那所学校里上课。

  她带着满满一袋特意从东北带到上海来的零食,想着那应该是孩子喜欢吃的东西。还有蜂蜜,蜂蜜最补身体,小北在长身体,最需要营养了。

  电话里建国兄弟说他们最好不要见面,其实不用他说,她也不敢当面去见他。

  当年既然把孩子托付给了建国兄弟,她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资格见他了。

  她把带来的东西放到他们寝室楼的门卫室,那个门卫老头不耐烦地说会转交给孩子的,让她快点离开。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满了泥土的破旧解放鞋,再看看这干净得跟水池子似得,几乎能把人影子都倒影出来的地砖和新刷的雪白墙壁,诚惶诚恐地退了出去。

  她脚步匆匆,穿过操场往大门走。

  “小北!”

  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那一刹那,她连呼吸都忘记了,猛地将脑袋转了过去。

  女人回过头,看着一个麦色皮肤的男孩笑着扑到另一个男孩身上。

  “小北。”

  他搂着那少年的肩膀,把脑袋放在他的肩膀上,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男孩似乎看到了什么,低下头在那个被叫做“小北”的少年耳边说悄悄话,“小北”给了男孩一个拐子,接着两人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

  是了,自那孩子被收养后,就不叫“保森”,改名叫做“小北”了。

  小北,从北方来到南方的小孩子。

  他离开她的时候,刚满一周岁,已经会认人了。

  建国兄弟把他从他怀里抱出去的时候,孩子哭得撕心裂肺,那仿佛要刺破耳膜,把她的心都撕裂的声音还犹在耳边。

  一眨眼,他都上高中了。

  他长得真得好像他的父亲啊。

  女人贪婪地看着宁小北俊秀的侧颜,几乎是痴了。

  她记得当年吴大哥参军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样的年纪,穿着绿色的军装,胸前戴着大红花。她只看了一眼,就决定要嫁给他。

  小北长得比他的父亲更加秀气好看,到底是江南的水土养人,养出了他一身的书香气。

  一片金色的树叶掉在小北的脑袋上,又跃上他的肩膀,最后落在地上。

  看到两个少年勾肩搭背地走了,她走到他曾经站着的地方,把那片银杏叶捡了起来,放进了钱包里。

  “小北!”

  是了!那是小北,她的小北。

  站在小北身边那个又高又黑的青年,也是当年的他的那个同学。她刚才怎么没发现,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电梯的门关上了,女人疯了似得狂按二楼的按钮,发现电梯来不及停层后,干脆把三楼到十二楼所有的按钮都按了一遍。

  终于等她把老头推到四楼电梯门厅,再沿着救生楼梯冲到大厅,大厅里却只有两个刚才外头走进来的访客了,他们正在收雨伞,弄得满地的雨水。一个清洁工骂骂咧咧地从休息室走了过来,拿起刚才小北用过的拖把把水都擦干净了,然后拿了一块写着“小心地滑”的黄色牌子放在门口。

  “小北,小北……”

  她冲到门边,看着那茫茫雨雾,只是哪里还有那两个孩子的身影呢?

  女人低下头,从衣兜里抽出皮夹。

  这皮夹子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要称呼它做“皮夹”都有些勉强了,只剩下咖啡色的,布满了稀稀疏疏皮点子的芯子。

  打开皮夹,在放照片的那层透明塑料膜里,放着一张黑白照片。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对着她笑着,露出小小的,像是糯米似得两颗牙齿。这是小北在一百天的时候,她带着他去镇上的照相馆照的,也是她所拥有的唯一一张他的照片。

  和照片夹在一起的,是一片已经枯萎的银杏树叶。

  “小北……”

  女人扶着门框,眼泪从紧闭的双眼留下。

  “怎么了?”

  坐进副驾驶座,范侠绑好安全带,看着宁小北迟迟不开车,不由得关心地望了过去。

  “是不是脑袋疼?你开不了我来开吧。”

  他说着就要解安全带。

  “你给我太平点吧,一会儿伤口崩了。你血溅五步不算什么,我这车子才做好保养不久,我去4S店怎么跟人解释我满车鲜血的原因。”

  宁小北开玩笑道,接着一踩油门,车子从底下停车场开了滑了出去。

  这医院的车|库位于住院楼的后方,车子拐弯的时候,宁小北特意别过脑袋,往那边瞧了一眼。

  那护工和坐轮椅的老爷爷都不在了,他莫名地有些失落。

  明明聊了还不到十句话,却感到特别亲切,宁小北觉得有些可笑。

  他想,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第65章 小北身世 一更

  跑了差不多七八家大药房后, 终于把白蛋白针买齐了。宁建国提出要请她再吃一顿晚饭,女人忙不迭地拒绝了,说今天已经够麻烦他了, 她带了干粮和炒麦粉,回旅馆用热开水一冲就好。

  宁建国没有办法, 只好把她送回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好在旅馆虽然很小,看着还是挺安全的。他和她约定好了第二天一早来接人,送她上火车。

  “都弄好了?”

  旅馆外面,西风呼啸, 赵景闻站在丰田车旁, 把风衣的领子立了起来,双手插在衣兜里。

  见到宁建国,急忙迎了上去。

  “弄好了。我说至少要买盒牛奶配干粮吃才好, 她都不愿意, 说要把钱省下来给公公买药。”

  宁建国说着,摇了摇脑袋,叹息一声。

  “她那脸色应该就是那么多年缺少营养导致的。当年可是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美人啊……”

  “我跟范侠说了, 我们明天上午不在家。他说要带小北和乐乐, 还有阳阳去吃火锅。”

  “景闻,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宁建国把一只胳膊搭在赵景闻的腿上拍了拍, 语气干涩地说道, “不然我一个人,真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赵景闻无言地捏了捏他的手, 踩下油门,加入了滚滚车流中。

  不管在什么时候, 火车站周围都是车水马龙的。这里永远都在上演着邂逅, 重聚和别离。

  夜幕中, 汽车的尾灯散发出的橘红色灯火窜起了各种喜怒哀乐,带着淡淡的汽油味和呛人的尾气,开往城市的各个角落。

  流光溢彩的霓虹灯照射在车窗玻璃上,彩色的点和面又反射在宁建国一动不动凝望着窗外的脸庞上。

  现在这个时候,北方应该已经下雪了把。

  宁建国突然想到。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那鹅毛大的雪片时,整个人都呆住的傻样子,连连长发出的口令都没听到,只是傻乎乎地仰着脑袋,看那几乎是从天幕上往下扑打的白色雪花。

  上海很少下雪,即便下雪,江南的雪都是温柔的,湿润的。几乎刚一落地就会化开,被路人一踩,染上各种泥浆水渍,接着很快就融化了。

  他记得只有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在打开窗户的时候见到过满弄堂的积雪。那已经是在很深很深的冬天,将近腊月了。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时候建德里家家户户的窗户前都挂着风鸡风鸭和腊肠,宁波老太家门口甚至还有鳗鲞,过年的味道就是食物的味道。

  而在这个极北之地的小镇里,不过才十月就下雪了,怎么不让人惊讶呢?

  大惊小怪的结果就是连累班长和他一起吃挂落,两个人扫了一个礼拜的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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