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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92)

作者:岩城太瘦生 时间:2021-06-01 07:18:56 标签:年下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要现他的抱负,展现他这十余年所学,只有在鏖兀。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这么了解鏖兀内部的纷争,他本来就是来加入鏖兀的。

  几个月前围观了一场宫变,他对鏖兀内部的势力分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要在鏖兀入仕,他只能先选队伍,太后还是大王?

  在太后与大王之间,他犹豫了近半年,还是没能下定决心。他一面跟随大王在溪原,一面又间歇不断地给太后上请安折子,有意无意地向她透『露』溪原的情况。

  难抉择。

  倘若像阮久一样,什么都不掺和,不论最后是谁胜了,他都能保全自己,当然最好。

  只可惜柳宣想要的不只是保全自己,他想要封侯拜相。

  他捏了捏手指,得加快选择了。

  大王还是太后?

  深夜,阮久一开始闹得太厉害,到后边快就累了,靠着赫连诛昏昏欲睡。

  赫连诛时不时戳一下他的脸:“别睡着,是你自己说要守岁的。”

  阮久使劲摇头:“我没睡……”他就差发出小猪哼哼的声音了:“我只是在眨眼,这个眨眼有一点——长。”

  众人哄堂大笑。

  也不知过了多久,城楼上传来报时的钟声响。

  阮久睁开眼睛:“可以睡了吗?”

  众人忙道:“可以了,可以了。”

  众人告退,赫连诛把阮久扶上床去睡觉。

  没等阮久躺下,面又炸开了烟花声。

  阮久气得几乎要从床上跳起来,赫连诛按住他,捂住他的耳朵:“就这样睡吧。”

  阮久气呼呼地闭上眼睛,反手也帮赫连诛捂住耳朵。

  赫连诛道:“我不用。”

  阮久打着哈欠道:“要的,快点睡吧。”

  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躺着,各自帮对方捂着耳朵。

  烟花炸开时,短暂的光亮从窗户里照进来,打在帐子上。

  借着这样一瞬的光亮,赫连诛睁开眼睛,将阮久的模样看得清楚。

  呼吸相递的时候,有一个念头在赫连诛心里落地发芽,逐渐生根。

  但是没等那个念头变得明晰,阮久就蹙起眉头。

  他说:“你喝了好多酒……嗝——”阮久捏住鼻子,大声道:“好臭啊!”

  赫连诛有些恼怒地“哼”了一声,扭过头,把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了。

  他闷闷道:“那我这样,这样就不臭了。”

  阮久乐不可支,笑着抓住他的衣领,把他从枕头里提起来。

  “别生气嘛,小猪,我只是开个玩笑,我知道你洗漱过了,没味道的。”

  赫连诛又是“哼”的一声,恢复原来的姿势躺好,强硬地拉着阮久的手,要阮久继续捂住他的耳朵。

  耳朵在发热。

  赫连诛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竭力喊道:“赫连诛!快长大!快长大!再过一年!再过一年!”

第47章 赐药赐粥一更握紧的手已经暴起青……

  年关一过,天气就开始回暖。

  鏖兀虽然不过元宵节,但是受梁国影响,近年来也开始过龙灯节。

  天傍晚,阮久与赫连诛早早地就出了门。

  阮久特意没吃晚饭,在集市上左手一把肉串,右手一块糖块。

  没有多余的手牵着赫连诛,只能让赫连诛挽着他。

  兔耳朵帽拿去洗了,阮久今天戴的是个猫猫头帽子——乌兰倾情特制,不过阮久不觉得是猫猫头,他一直认为这是虎头。

  他戴着东西在人群里显眼,不容易走丢。乌兰与格图鲁跟在后面,就跟着顶帽走。

  还没走出半条街,乌兰和格图鲁手上就挂满了阮久买的东西。

  阮久只管吃就行。他在一个杂货郎的摊前停下,抬眼看见前面有人卖手把肉,自己嫌腿酸走不动了,让赫连诛去帮他买。

  “给你一串。”阮久了一根肉串给他,“吃了就去帮我买。”

  赫连诛就着他的手吃,阮久把肉串塞过去:“自己拿着吃。”

  赫连诛过去了,阮久就转过身,在杂货郎的摊前蹲下。

  阮久低头看了看杂货郎带来的东西。

  杂货郎是梁人,奔走与大梁与鏖兀之间,担些东西来卖。

  阮老爷就是靠做杂货郎起家的,所以阮久对杂货郎的事情很清楚。

  阮久一眼便看见了杂货郎挂在货箱上的,刻着“阮”字名号的小木牌。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什么?你也姓阮吗?”

  个杂货郎是个很年轻的小伙,他笑着道:“我还够不上格呢。是我的毕生目标,阮青朴阮老爷的名号。”

  阮久表情呆滞,竟是我爹。

  阮久整理好表情,转开了话题:“最近永安城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吗?”

  “,我来鏖兀的时候,永安城里正流行个——”

  摊主从货箱里拿出一个带着猫耳朵的手套:“八殿下出使鏖兀,带回来不少『毛』料,冬日里就用这些『毛』料做了手套,各家贵公子都有副,好看又熨帖,永安城很流行。”

  想不到在这里还能听见萧明渊的名号,阮久觉着好笑:“什么厉害的?我都已经戴上猫猫帽了。”

  那摊主一愣:“您是……”他探头,凑近了看阮久的脸。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摊主惊道:“你是阮家小公子吧?”

  “你怎么知道的?”

  “八殿下说,阮家小公子两个酒窝,嘴角边有一颗小痣是贪吃痣,但是他自己很不喜欢这颗小痣,从五岁就开始『揉』,到现在已经快把它『揉』没了,颜『色』很淡。”

  阮久拳头硬了:“萧明渊是不是有『毛』病?干嘛把种事情……”

  “哪儿呢?”摊主笑着道,“八殿下和永安城的公子们都惦记着小公子呢,特意托我给小公子送东西。”

  他转身,从货箱里又拿出一整套过冬装备,围巾、帽子,还帽子,都装在一个匣子里。

  “是八殿下和永安城的公子们托我带给小公子的。鏖兀苦寒,朋友们让小公子注意保暖,不要受凉。”

  阮久接过东西,却仍些疑『惑』:“他们怎么会托你送过来?要是我没在你的摊前面停下,那怎么办?”

  “不只是我一个杂货郎,那阵子永安城的公子们就在出城的路上蹲守着,看见进完货要出城的杂货郎,就把东西交给他们,托他们带给小公子。”

  阮久一点感动,却嘀咕道:“怎么不直接让人送过来?”

  “送过了,前阵子大雪,好像是东西在路上丢了,公子们才想了个法,还说要给小公子一个惊喜。我也是冒着危险,才到鏖兀来卖东西的。好几个杂货郎因为大雪,今年都不来了。”

  “个杂货郎?”阮久问道,“他们一共拦了个杂货郎?”

  “没有百,也十吧。”

  也就是说,他们一共做了百件的东西给杂货郎,就为了送一件到阮久手里。

  阮久眨了眨有些湿润的眼睛,又好气又好笑地嘀咕了一句:“真是的。”

  摊主打开箱子:“小公子看手套上边的耳朵,各家公子都是不一样的。我记得当时,八殿下戴着的是个虎头的。”

  阮久忙问:“那魏旭呢?抚远将军的魏府的公子?还晏宁?”

  可惜个摊主除了萧明渊,再不认得其他家的公子,记得也不清楚了,阮久再没办法从他里得知其他朋友的近况。

  阮久一点失落,更多的是心脏被填满的充实的温暖感觉。

  原来永安城的朋友们没忘记他。

  阮久道:“好吧,我回去准备回礼,你明天来行宫这里,我把回礼……”

  摊主摆手道:“我是杂货郎,又不是专门给你们送东西的,送一次就够了,难道还让我一直送?再说了,我也是碰巧才遇上小公子的,难不成小公子也要像他们一样,找几百个杂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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