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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将军(85)

作者:游目 时间:2021-06-10 10:02:55 标签:甜宠 架空 情投意合 强强

  文钺挣扎着坐起来,把被子掀开,说:“当时情况你也知道,前后夹击,我那三千多人就跟白带了差不多,死的死,伤的伤。镇国府宁死不屈,我知道我一旦被俘虏,后果不堪设想,无论祖君惦记我或是不惦记我,都得是一辈子的伤痛。咱们镇国府在战场上折的人够多了,不该再让他们受回痛。

  “那匈奴的战马踩碎了我的腿骨,我逃不了。我原本是打算自戕的,昏迷后被了......了先生救了回来,因着伤,才没能及时回到兵营。”

  被子底下,文钺的右腿伤得严重。用俩牛骨固定着,上头带着膏药的苦涩味道。

  文乐看了看那伤势,说:“这外头,保不齐骨头没长好。要不回边关让军医看看?”

  “待哥哥能动了,立马就回。”

  文乐这才看到文钺脸上结了痂的伤,他这哥哥周身就没点好的地方。

  “再待待也行。”文乐笑着说,“你没事儿我就放心了。”

  文钺听着这话就来气,伸手往文乐屁股蛋上一巴掌拍过去,说道:“还好意思说,以前说起打仗你是吓得直往后背躲,好不容易哄着敢动手了,又给带回金林当少爷金贵养着,这刚回边关几日啊?连祖君都敢算计进去,你是不怕祖君抽你是不是?”

  文乐揉着屁股笑,说:“跟什么人学什么人嘛,回金林到处都是算计,也没学着半点好的。”

  兄弟俩谈天说地,愣是吹了有小半刻钟,文乐才看向屋内的另一个陌生人。

  那人就是自己在帐篷里遇到的那黑衣人,手段不错,轻功也高。

  “他就是了先生?”

  “对。”文钺说道,招手喊那人,“阿了,这是我弟弟,唤文乐。”

  阿了跨步过来,打量了一番文乐,皱着眉说道:“文乐?与傅祭酒结亲那少将军?”

  文乐眨眨眼,自己和傅骁玉这么般配呢?

  都能传到边关来!可厉害死他了。

  “谢谢你救下哥哥。”文乐躬身行了个礼,说道,“若有什么需要,可随时来镇国府,镇国府欠你一个人情。”

  阿了似笑非笑地晃了晃自己的脚丫子,没搭腔往外走去。

  刚走一步,就让文钺喊住。

  “阿了,右手。”

  文乐一愣,看向阿了。只见那人不耐烦地伸出右手来,手心竟是傅家那传世的玉扳指。

  文乐猛地摸向自己脖颈,平日戴惯了,这冷不丁掉了,竟一点没发现。

  拿过玉扳指后,阿了轻哼着往外走去,文乐透过对方包裹的黑衣领口,隐约瞧见那锁骨上类似梅花一样的胎记。

  “他别的都好,就是手脚不听使唤,乐乐可别生气。”

  文乐有些后怕地把扳指戴好,摇摇头示意自己并不生气。

  文乐这头找到文钺,休息了几日,那一头,镇国将军带领着大军,也同样找到了匈奴部队驻扎的地方。

  数百条猎狗被绳子牵引着,身后跟着的是数以万计的铁骑。

  一旁的魏盛还想着再排兵布阵,镇国将军却拦住了他,说道:“偷袭可不讲这一说,你传令下去,可追可赶可杀,就是不可退,咱们这次必将那匈奴赶出草原才罢休!”

  魏盛点头,传令下去后,骑马奔赴最前列,看着那一个个猎犬流着口水,森森白牙看着极为瘆人。

  这少将军年纪不大,诡计多端,有谋;孤身一人前往敌营,有胆;为自己亲哥赴汤蹈火,有义。

  如此人物,当是天生就长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将军才是。

  令牌往下,猎狗的牵引绳也丢到了一旁。

  铁骑上的士兵们拿着银枪,上头刻着镇国府的将徽。军旗上刻画着南,也刻画着文。文家军,是南朝那抵御万敌的坚固城墙。

  而如今,匈奴却看到,那城墙,竟是朝着他们扑过来了!

  阿斯知道消息后,从军营中走出,上了马匹,快速叫人组织好军队迎战。

  瞧着人群中年过六旬,却依旧勇猛的镇国将军,大喝一声说道:“无耻南朝狗!你两个孙子都在我手!讲究香火后代的南朝,如今竟是丢弃自己孙儿性命不顾?!”

  镇国将军手一顿,旁边扑上来的匈奴士兵高举着刀,劈向镇国将军的胸腹。

  魏盛举着银枪,将那士兵捅了一个对穿,直接抬起那人,砸向旁边冲上来的杂兵们。

  “将军!”

  听到魏盛的声音,镇国将军才回过神来,一边迎战一边吼道:“我镇国府先烈,世世代代皆与匈奴抗战,马革裹尸。只要这草原上,还有一个南朝人在抵御匈奴,我镇国府文氏的血脉,便是千秋万代!不死不灭!”

  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

  都是文乐喜欢的感受。

  刀枪触碰声十分清脆,毛毛听从文乐的指挥。盔甲把它包裹得严严实实,它不像一般马匹那般容易受惊,哪怕置身于战场,也能从容不迫地完成主人的所有安排。

  文乐目标极其明显,瞥见因仅剩一只手而懦弱躲在后方的乌孙烈,勾起了嘴角。

  乌孙烈似有所感,扭头就瞧见了文乐的脸。

  明明只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年,竟是将他冷汗都给激了出来,仓皇逃命。

  人的两条腿可跑不过马匹的四条腿。

  文乐见到距离将近,拍拍毛毛的脑袋,一脚踏在脚蹬上飞身过去,直接一枪戳穿了乌孙烈的另一只手臂。

  乌孙烈痛苦地吼叫一声,连连后退,抖着仅剩的手说道:“绕、绕了我!饶了我!”

  文乐活了十六年,受了傅骁玉的儒家学说教导,唯一没学会的就是那宽恕。

  银枪挑了个枪花,文乐上前,在乌孙烈身上摸出了那银色臂环,扣在了自己的手臂上,说道:“我告诉过你了,有些物件儿贵重,命薄的人,他压不住。”

  话音刚落,银枪就利索地直接捅破了乌孙烈的脖颈。银枪的倒钩一拉,皮肉都绽开了。

  乌孙烈临死前还想逃,只能看着自己脖颈冒出的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最后瞳孔放大,死在了他帐篷前。

  文乐没多看一眼,收回银枪,骑着毛毛离去。

  这次偷袭十分成功。

  匈奴那约莫十五万的兵力,竟是经此战,杀死了近四万的兵,活掳了五千人。

  边关紧绷了许多年的弦似乎松了不少。

  文乐顶着一身的血腥气味,走在兵营里。

  洛桑受了点伤,躺在床上要死要活的。思竹在旁边给他熬药,听得烦了一脚就往他脑门上踹。洛桑嫌他脚丫子臭,又受伤动弹不得,气得直翻两个白眼。

  文钺那边,文乐已经叫人去接了。镇国将军叫了亲信魏盛去,应当不会出什么岔子。

  眼下,就剩一个事儿没做了。

  文乐深吸一口气,在镇国将军帐篷外头,把身上的盔甲卸了个干净。

  守卫士兵看得发楞,说道:“少、少将军?”

  文乐把银枪递给他,上下看看,啧了一声后,问:“你知道城里哪儿找荆条吗?”

  士兵面面相觑,说:“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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