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需要速战速决。根据冷眼旁观,从肉体开始的感情最为迅速,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忽然在第二天黏糊在一起,问及原由,大多是一句扭扭捏捏的“当时我们醉了”。
林斯华清楚其中流程,只是没有实操过。不仅如此,以前赚钱也大都是用一些正经手段,不知为什么,对上秦恒乐,第一反应就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想到这里,不耐烦地伸手碰了一下床上人的脸,并不是普通漂亮小男孩的圆圆脸,而是拥有清晰的轮廓和俊气的眉目,但皮肤还是细腻温热的触感,滑溜又白嫩,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他低下头,烟草的味道随之扩散,秦恒乐不由皱了一下眉头,看上去非常不满,把对烟味的厌恶写得满脸都是。
林斯华觉得自己才应该厌恶这个人。单从上课时不屑的问话,就足够划入自己的黑名单了。轻轻松松一句,把其他人的努力踩在脚下,给以不屑和轻贱。很多人的挑灯苦读,比不上人民币的数字。当时的他花了很大力气,才压下辩驳的冲动。
但怪就怪在他仔细观察秦恒乐的神情之后,发现对方睁大双眼,所有情绪都清晰地袒露在外面,除了发自内心的好奇之外什么都没有。
那是一种很单纯的目光,容易让人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有什么平行的世界,在另一套世界法则里,这样做一点错都没有。
呛人的烟味儿越来越浓,弥漫了整个房间。秦恒乐翻身,扯过被子蒙过头,迷糊间心想谁这么没礼貌,敢在公共场合吸烟。要不是自己现在睁不开眼,高低得理论几句。
从前在娱乐圈混的时候,电视剧投资方在包间好几位女士面前公然吸烟,他都是友好地请对方熄灭的。虽然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投资方撤了资,换成了他弟弟。
一支烟燃完,林斯华仍在坐着,眼里暗沉的蓝色像蕴着一汪暴风雨。
他起身把外套脱了,随手搭在椅背上,漂亮饱满的肌肉让里面单薄衬衫有些紧绷。
之所以这么犹豫,是因为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做过太坏的事情。要给一块洁白的布甩墨点,在一片整洁的草坪上踩脚印,给一块无暇的玉石划两道,对良知尚存的人来说,是很大的考验。
燃到头的烟蒂被按进烟灰缸,带着火星的余烬很快吞噬在绵绵的灰白里。
林斯华扳过秦恒乐的下巴,摩挲了一下,距离在不经意间缩短,柔软的嘴唇近在咫尺。就在要下定决心的前一秒钟,床头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具有儿童风味的欢脱音乐一遍又一遍,幼稚得让人非常烦躁。
等了很长时间,依然再不间歇地响着,有种不接不罢休的倔强,仿佛电话的主人不会在干别的事情。
林斯华只得先用秦恒乐的指纹按开,点了接通。
接触时手指触感温温热热。
电话一接通,那边似乎松了口气,声音却是与之相反的低沉冷淡,虽然听起来挺年轻:“喂。今晚为什么不报平安?”
熟稔又责备的语气让林斯华皱了一下眉头,幅度很小,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换上了一副有礼貌地语气:“你好,我是秦恒乐的同学。他把手机落在我这里了。”
“丢三落四。”那边自言自语了一下,转而也同样礼貌道,“请问同学你联系上他了吗?到宿舍了吧?”
“对。今天不方便,明天大概能取到。”
“好的,谢谢。明天麻烦让他给我回电话吧。”
“您是哪位?”林斯华不动声色地问。
秦恒桉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个蠢蛋的弟弟,含糊而淡定道:“不方便透露,他知道。”
挂了电话之后,偷听的秦母叹了口气:“他要闹到什么时候,翻译保镖助理都不要了,我们还能不能见到他。”
“以他那个性格,和人起冲突还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秦父也叹口气,“不能这么惯下去了,赶紧想办法接回来吧。”
秦恒桉安慰了他们,说自己花钱让秦恒乐进了好一点的学校,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否则真让他去上不知名的学校,估计一言不合就已经横尸街头了。
学校只提供类似旁听生的名额,并没有真的学籍,秦恒桉又租了间空闲宿舍,把他哥哥安顿进去。反正他哥傻乎乎的,英文不会说也听不懂,估摸着闹够了就回来了。
秦家三个人相对而坐,他们都知道秦恒乐过得不开心。小时候一昧揠苗助长,扼杀天性。后来从小儿子被接回来掌管公司的那刻起,彼此都心知肚明,是宣告着大儿子走到一半的路不用走了。简而言之,就是放弃了。
秦恒乐给他弟腾了位置,但始终找不到自己以后的位置。他折腾或许也是正常的,不过是本该在儿童时期完成的事情,被挪到现在来做。
另一边挂掉电话的林斯华把手机撂到一边,重新把外套穿上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不会牵扯无辜的受害者。
看着那张无辜的睡颜,有点没来由的怒火。就知道有钱人不会多单纯。在自己面前装得干干净净,背地里却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
第二天一早,秦恒乐睁开眼睛。觉得头疼得像有小人在里面开party,又蹦又跳。
意识也不大清醒,混沌得一塌糊涂。
在陌生的环境里看了一圈,苏醒的大脑告诉他这是一个酒店房间。四处都没有人,他先下了床,在房间里走动走动,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皱皱巴巴的衬衫和垂在额前的头发,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实在是难以忍受,他顾不上那么许多,打算把酒店之谜先搁着,回去把衣服换了。刚一开门,就撞上了一个人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防备道:“Who,who?”
擡头发现是林斯华,整个人才放松了一些。
“Derek!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里?”秦恒乐扶着眩晕的脑袋。
“你记性一向这么差吗?”林斯华依然是那副彬彬有礼的神态,语气带着和内容不符的友好,“昨晚去酒吧,你喝醉了。”
原来是这样。
解开真相的秦恒乐终于不用再回想,感到一身轻松,全然不知道昨晚差点发生了什么。
林斯华把手机递给他:“昨晚有人给你打电话,让你回一个。”
“谁啊。”
“他说你知道。”林斯华忽然压低了声音,配上那双占优势的多情蓝眼睛,语气显得有点暧昧。
秦恒乐愣了一下,脸上有点热,他莫名其妙地解锁,看了一眼通话记录,不明显地咧了下嘴。
林斯华观察他的神情。
毫无察觉的秦恒乐给弟弟回了电话,揶揄道:“你还知道关心我?”
“你不要死了,我不想看到爸妈伤心。”
一句话就让秦恒乐脸色大变,舒畅的心情也消失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已经被挂断。
“是谁?”林斯华趁机友好地问,神色却没配合上,沉沉的。
“我的傻蛋弟弟。”秦恒乐说。
“biological?”
“啊?”
“生物学上的吗?”
“什么生物学不生物学,说话不要总是拐弯抹角。同一个父母。”
林斯华点头,说不上自己为什么感到轻快。假如不用意外之喜这种浮夸的词的话。
那就继续他的计划了,看着情绪生动的秦恒乐,林斯华理了一下衣领,问:“你有男朋友吗?”
“没。”秦恒乐还在翻着手机未读消息,随口回答道,也没觉得问题突兀。
“我怎么样?”
“你人挺好的。”
两个问题没有被秦恒乐衔接起来,空气中一片沉默。
林斯华就这么低头,冷静地看着秦恒乐,外面阳光很好,高大的身形处于背光位置,投落下的阴影把人整个笼进去。
秦恒乐后知后觉地擡起头:“怎么了?”
“做我男朋友,你。”林斯华不带感情地说。分明是达成目的手段,但看到那双瞪圆的眼睛,他的心率有些异常,或许是撒谎所致。
这句话实在突兀,让秦恒乐怀疑林斯华的中文也不太好,但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别的解释,于是先按自己听到的回答。他拒绝道:“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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