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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被恋爱脑黏上了(10)

作者:昭昭宵宵 时间:2025-06-03 12:06:56 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东方玄幻 轻松

  摊主是个兽人男孩,身量不高,脑袋是垂耳的小狗,眼睛黑亮,一身棕黄绒毛,双手双脚为爪,身后长着尾巴。

  在落仙大陆上,最早最早,也要十四岁才开始修炼——他应该只有十四岁,最近才化出兽人模样。

  宠物犬尾巴摇得飞起,停在摊位前不肯动了。

  它原本跟主人一样,蔑视这条街上的一切,可现在不同,他想跟这个可爱的狗狗人一起玩,击个爪,再互相蹭蹭毛绒的小耳朵。

  主人注意到它的情绪,跟着止步,看了眼正卖力吆喝的小兽人,眼中闪过一丝兴味。

  一刻后,东街夜市炸了锅。

  有位天魁宗的少爷不知道脑子抽了哪门子风,要求一个兽人少年当街与他的宠物狗交。配。

  原因是狗狗喜欢他,做主人的慷慨,给他这个福气。

  兽人少年吓得身子狂抖,眼神求助地看向路过的人,却无一人敢停留,更别说上前帮他。

  千年前,天魁宗以绝顶的财力与强到可怖的战力登顶当世第一仙宗,至今不衰。

  天魁宗鼎盛了千年,落仙大陆上这条无形的鄙视链也就延续了千年:

  天魁宗弟子>仙修>凡人>魔修

  此外的鬼族与兽族属于异类,人数占比又少,不在他们的鄙视链里。

  其实大家都是人,只不过天魁宗弟子有财有势,是排名第一的人。

  而兽人——从外形看,他们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使得他们在人群中格格不入,很难得到正常的对待,社会地位排名最末。

  幸运的是,这位少爷放话没多久,就被一剑抹了脖子,鲜血喷涌,染红了他的宠物狗。

  杀人者是个青年魔修,生得野性张扬,黑发红眸,眉目英俊,武器是一把无鞘黑剑。

  他头顶长有一对尖利魔角,身后甩着布满坚硬黑鳞的尾巴。

  他把人杀了,狗牵走,走之前还摸了把被吓傻的小狗兽人的头,告诉他,努力修炼,以后再碰到这种家伙,用拳头教他们做人。

  小狗兽人重重点了头,仰起脑袋,悄悄问他的名字。

  魔修朝他露出一个笑,冷锐的尖牙在月色下闪过一瞬寒光,“李寻鹰。”

  -

  墨蓝穹顶高挂着一轮圆月,天际星河烂漫。

  一望无垠的原野上,一个身影正半跪在水边,借着清凉的溪流清洗白狗身上的血迹。

  他也是个魔修,一身红白衣衫,银发如瀑,红眸冷润。

  他没有魔角魔尾,左侧袖袍空荡,因为断了一条左臂。

  独臂洗狗总归不方便,他第三次朝前方喊道:“沈郎。”

  黑衣魔修躺在不远处的树上,枕着胳膊望天,不知观星还是赏月,魔尾顺树干垂落,百无聊赖地轻荡,偶尔逗弄一下正爬树的小松鼠。

  听见人叫,他眼都没偏,回:“叫谁呢?”

  凌无朝无奈,“叫李郎你又不高兴……寻鹰,来帮帮我。”

  黑衣魔修这才动了,从树上翻跃而下,到了溪旁。

  他蹲下身,魔尾卷起刷子帮着刷狗,紧接着一手揉上毛绒绒的狗头,一手去银发魔修头顶抚摸。

  狗被不久前那泼来自主人的热血吓得至今都没缓过神,也就没回应他,反倒是银发魔修偏头,拱了拱他的掌心。

  黑衣魔修手指挑着他的银发轻轻绕,垂眼和他对视。

  这时,翅膀拍打声由远及近响起,一只巨型白鹰现身,在两人头顶盘旋。

  “破煞。”

  黑衣魔修看见它,魔尾卷着刷子向上一掷,精准丢进它爪里,“来洗狗。”

  “嘎!嘎!”

  白鹰不太情愿,边叫唤边往下飞。

  这只巨鹰强壮漂亮,只是鸭子叫实在太招笑,黑衣魔修边笑边把凌无朝手里的刷子也夺走,塞进了鹰爪里。

  白鹰任劳任怨洗起了狗,抬头看,两个主人正在星月照耀的原野下散步,相隔的距离克制,手指却勾在一起。

  凌无朝晃晃两人相勾连的手指,“我们认识一千年了。”

  “嗯。”

  凌无朝偏头,视线流连在他脸上。

  前四百年,这是他的情郎,两人是幸福缠绵的爱侣,在无人知晓的角落讲尽羞人的情话。

  后六百年,郎君就成了挚友,换了身体,换了名字,牵手太暧昧,拥抱太危险,亲吻更是想都不要想。

  腰上有些痒,低头看,魔尾从他身后绕过,尾尖弯曲,虚虚环住了他的腰,像是有人在揽他。

  沈郎大概也难捱,他想,可他们扑不进对方怀里,连大面积的身体接触都做不到。

  -

  李寻鹰仰头看天,在他的视角下,天空中除了星与月,还有一只巨大的、睁开着的金眼睛,占据了半个天幕,安静冰凉,幽幽注视着他们。

  “总有一天,”他说,“找十台大炮,把这只眼珠轰碎,然后当着它的面,我们亲一晚上。”

  凌无朝跟着他仰头看,天空中只有星与月,是一片华美壮观的夜景。

  他还是看不到沈郎口中的金眼睛。

  他沉默片刻,问:“你今日为什么故意透露行踪?”

  他们这些年明里暗里处理了天魁宗不少人,早就成了第一仙宗头号的通缉犯。

  以往都会隐藏行踪,随时转移阵地。

  这回李寻鹰当街杀完人,还牵回了狗,要知道,即便他身上只是沾了一根狗毛,天魁宗的人都能顺着追踪到他们的气息。

  这时候,大概已经派人往这边赶了。

  等了一会儿,身旁人没说话,凌无朝就知道了,这个问题在金眼睛的“管控”下,李寻鹰不能回答。

  凌无朝望向天空,能看到远方渐近的杀气有形,吓暗了几颗星。

  他轻声道:“他们派人来,一定带着必胜的把握,嵇家兄弟不会缺席。”

  “嗯。”李寻鹰没头没尾来了句,“我走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凌无朝像是早知道他有这句,只是问:“多久?上一次你离开,是三天。”

  语气如常,李寻鹰自行解读出了他的哀怨,手指去他掌心挠了一下。

  “我们相伴一千年,就小别过三天,你记这么清楚……”他还有句“小心眼”没说完,噤了声。

  银发魔修站在原地,那双红眸流转着千年不改的眷恋多情,安静与他对视。

  他偏头,咳了一声。

  “我尽量、尽快,还是三天,多一天……”他正色,“罚我亲你十下,上不封顶。”

  他就这样巧妙,委婉,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讲成了一句调情的话,凌无朝心里万般不情愿,也只能点点头,说:“好。”

  紧接着,那双多情的眼不再看他,脸也偏了开。

  李寻鹰:“……”

  李寻鹰想不管不顾,伸出手臂把他带进怀里,可面前就好像是有一堵刀枪不入的空气墙,明明近在咫尺,却连拥抱都困难。

  他有些烦躁,抬头怒视那颗金眼睛,遥遥质问:“抱一下怎么了?我们又不干别的,你家好兄弟不让抱?”

  可惜并没有人理他,还收获了凌无朝一个受伤的眼神——因为那句“好兄弟”。

  魔尾卷上凌无朝的手腕,蹭了蹭,不等凌无朝握住它,这条灵活坚硬的尾巴便顺着他的后腰向上游移,最终停在某块脊骨的位置。

  “三天后,我要是不回来,”李寻鹰目视前方,尾尖摩挲着那块骨头,“你就……”

  马蹄声渐近,杀气逼得星星全部黯淡,天魁宗的杀手马上要到了。

  听完他的话,凌无朝瞳孔微缩,只是惊讶,却不抗拒,点点头,“嗯。”

  李寻鹰手中握上黑剑,魔尾尖轻轻贴了贴他脸颊,“乖。”

  ……

  杀气弥天,血染十里。

  天魁宗头号通缉犯李寻鹰被嵇玄璋、嵇玄珂两位堂主毙于长枪之下。

  两位堂主重伤,兵器尽折。

  前天魁宗弟子凌无朝借机带李寻鹰尸体离开,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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