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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鸡(150)

作者:鹤青水 时间:2023-10-28 10:45:16 标签:古早 狗血 校园 病娇

  “这是他教你这样说的?”

  翡丽娜沉默了。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我以为他是上了火星月球,没有飞船回不来,才没法来见我。我还以为......以为……”孟肴的眼泪掉了下来,却是笑着,“这算什么?”他把手插进衣服兜里,扬起一个近乎无赖的笑容,故作轻松道,“这一次来,我把我两年打工的钱全花了,这钱赚得可辛苦了,我才不要白跑一趟。”他望向翡丽娜,目光清澈见底,十分坚定,“让我去见他吧,我要见他。”

  翡丽娜叹了口气,“好吧,”她也笑起来,眼里闪动出温暖的光芒,“你去吧,”她指了指门外,“出去后向左转。沿着那条路一直走到底,就是我们这里的图书室,他通常都在那里学习。”她的目光透出欣慰,“不久前,他已经拿到了几所大学的录取名额,现在就差他父亲松口了,要离开这个病院,必须要家属的同意。”

  孟肴顺着翡丽娜的指示往前走去,那条路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

  图书室也是静静的,仿佛遗落时光之地。老旧的钢制书架,蒙尘的深色地毯,到处都是灰,阳光透过一栅一栅的书架斜照进来,就像一趟连续穿越隧道的列车,忽明,忽暗,在亮的地方,尘灰清晰如同漂浮的金色小鱼,孟肴走过去,它们就惊散了。孟肴不觉压住脚步,悄然无声地向前继续,他的心里却开着一辆列车,轰咚——轰咚——发出巨大的声响。他走啊走,直到走到了图书室的尽头。那里有扇窗户,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身着蓝白病服,背影挺拔清瘦,正伏在桌前很专注地书写着。

  孟肴张了张嘴,悄悄地喊:“斯茶?”

  那人身形一滞,却似以为是幻听,不肯回头来看。

  孟肴的喉间很干涩,他咽了口唾沫,又大点声喊道:

  “斯茶——”

  那人缓缓地回过头来。

  一如初见的清俊少年。

  他最初也是唯一的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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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斯茶和肴肴当然是去布拉格爱情桥挂了同心锁,然后在查理大桥上接吻,永远不分离啦~

  解释一下娃娃吧:

  第一个:写日记的孟肴;

  第二个:睡觉、或说给斯茶讲述《晚安,月亮》睡前故事的孟肴;

  第三个:孟肴小时候的座右铭是李白的《将进酒》

  第四个:唱歌,还有跟晏斯茶学弹琴的孟肴

  第五个:《银翼杀手》

  第六个:《寻梦环游记》

  第七个:阿佛洛狄忒,希腊神话里代表爱与美的神

  虽然写的过程中有很多感想,但此时此刻只想说一句:卧槽,终于写完了!

  感谢每一位小读者(有些ID眼熟的老读者真的坚持了好久,超感动)因为有你们,也为了你们,我才得以坚持完成了这篇小说。这小说跨度很长,前面有些地方写得真的很青涩,我都不好意思回头看,想想还是不修了,就原汁原味地保留着吧,感谢大家的包涵~

  接下来我会写一些甜甜的番外,不过会慢慢写,随机掉落啦~十月这段时间正好有空,真是拼了老命地肝完了,之后就会很忙起来了TT

 

第115章 番外:真实的谎言(True Lies-翡丽娜的笔记)

  (本文用捷克语写成,翻译为中文)

  笔记(一)

  我叫翡丽娜,是伯黑尼精神病院的一名护工。我的丈夫是一个中国人,我们认识了二十多年,在他的影响下,我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不过今天不是要讲述我的故事。我想讲的,是医院里的一个患者。他是个来自中国的男孩,我们都叫他“Čaj”,捷克语里是“茶”的意思,据说和中文的“茶”发音很像。

  他的本名叫晏斯茶。他在这里继续用着他过去的名字,因为这里没有过去的人。

  他是一个很特别的孩子。还记得他刚来医院的时候,那是一个秋季的阴雨天,护送他来的人离开以后,就孤伶伶留他一个人在病床上。那时他还无法下地行走,我替他拿来了新的棉被,他对我说“谢谢”,很标准的捷克语。我很诧异,然后他用英语解释道,他不会说捷克语,只是特意学了这句话,以防需要。他说完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天真又迷人的笑容,多么令人心疼的孩子。

  我有意多关照他,渐渐和他建立了友谊。偶尔,我会把女儿送来给他陪玩,我女儿教他说捷克语,他教我女儿说中文,我女儿非常喜欢他,谁不喜欢帅气又温柔的大哥哥?每次看见他和我女儿玩耍的场景,就感觉很温馨,好像家里多了一位成员。我很爱我的女儿,也爱我的丈夫,即使他是一个乏味的人。年轻的时候,我曾为了追逐他下苦心学习中文,还试着用中文给他写情诗,那真是令人怀念的时刻。他是一个踏实可靠的人,身上总有股松油的味道,我从未后悔嫁给他。

  直到有一天,我来给Čaj换被褥,那时他正靠在床头读书,他从书的间隙抬起头来,微笑着,用一种很悠闲的口吻问我:“翡丽娜女士,你爱你的丈夫吗?”

  “当然,”我也微笑起来,“为什么这么问?”

  “喔,当我看见你和西蒙医生搞在一起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爱你丈夫了。”“搞在一起”——这个词他刻意用了捷克语“kopulace”,是一个非常下流的词汇,更多用来形容动物的交配。我一下子白了脸,他放下书,慢条斯理地说,“我只是在想,如果莉莉知道,该有多伤心?她并不想要一个新爸爸呀。”

  莉莉是我女儿的名字,我唯一的女儿,我幸福又温馨的家庭,我日复一日平静的生活。西蒙,那只是我生命里小小的插曲,织布上一朵绣花般的点缀。

  “你想怎么样?”我沉下脸来。我一直以为隐藏得很好,我与西蒙地下恋情多年,从未有人这样赤裸裸地撕开在我面前。

  他说他想写一封信,请求我帮他送回中国(他用的是“请求”,呵!)亲自送回去,送到他指定的地点,不要让任何人发现。

  难怪他一直在练字,他的右手桡骨骨折,没法写字,他一直在用左手练字,还一笔一画地教莉莉写中文。那时,我真以为他是个纯真又善良的天使。

  我为他取来了几个空白信封,其中一个是之前装过信件的,蹭了点邮戳印章上去,我正要拿走,他却要了回来,“就用这个吧,这样我就不用留别的线索了。”

  线索?

  他又去了院子里拾了几朵苦橙花,放进了信封里,“他在检查这些苦橙花的时候,就会看见那个邮戳。”

  我的心里忽然有了答案,“你要寄信的人,是给你送木雕的人吗?”我常常看见他拿着那个小木雕发呆。

  他说是。他为我保守了秘密,出于等价的交换,他也给我讲述了他的故事,全部的,真实的故事。

  星球上孤单的、满身是刺的玫瑰花,终于等来了他的小王子,愿意接受他一切的小王子。正当故事要迎来美好的happy ending时,却出现了两只臭虫子。这两只虫子一人衔住一个角,揭开了生活的面纱,露出了腐烂的千疮百孔的内里。

  “刘泊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事不可能一两次就能了结。”他说,“所以我忍他,一直给他钱,因为给的钱越多,最后判的刑越重。”

  “他就是一个草包,没什么可怕的,”他眯起眼睛,目光变得深沉,“重点是Greydove,这人太了解我,是个祸患,不能留。”

  “所以你把他杀了?”

  “怎么会呢?”他歪了歪头,好奇地观察着我的表情,“我只是哄着他,跟他讲了很多,然后说:‘不如我们一起去自杀吧’。”

  “那时我的状态很差,他信以为真,注射了整整1g,当场就死了。他还写了遗书,我毁了,所有人都以为他是过失死亡,这在吸毒者身上很常见。”

  我咽了口唾沫,只觉背脊发凉,不敢开腔。

  他无辜地望着我,好像因为我的恐惧而感到有些受伤,“他本来就想死的,我只是推了他一把,”他缓缓绽出一个笑容,“就像当初帮助我妈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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