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大男人站在里头一不小心就会碰到,他扭头便能看见白萦低头洗菜时露出的一截白腻后颈。白萦洗得很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里潜在的污渍,指尖被他搓得红红的。
谭铭突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早知道我就早点搬过来了。”
白萦疑惑:“嗯?”
“这间房子是家里人知道我打算来申城发展时给我准备的,我以前住在京城……处理旧屋的事情时耽搁了点时间,比预计晚搬来半个月。”谭铭心想,如果他按时搬过来,或是提前搬过来,也许能早点见到白萦。
白萦惊讶:“原来不是你自己买的啊?”
谭铭心想莫非把他当成了啃老的富家子?于是连忙说道:“我自己的积蓄完全可以在申城买房置业,其实……”
其实他年轻有为,才华横溢,写的剧本一堆大导抢着要,是世上难得的好男人。
后面这段话谭铭当然不好意思当着白萦的面说,实际上也确实没说出来。白萦的那句感慨,实则出于其他原因。
“那你是不是,不知道这间屋子以前的事啊?”白萦忍不住问道。
“……什么事?”谭铭突然有不好的预感。
“这个小区发生过相当恶劣的凶杀案,有一户人家的男主人因为和邻居起了冲突,拿刀砍死了邻居四口人,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后,又杀了自己一家老小然后自杀。”白萦指了指谭铭,又指了指自己,“受害者住在你家,凶手住在我家。”
因为凶案现场太过惨烈,而且至今过去了不到十年,两间房成了申城知名凶宅,没人敢住,没人敢买。
直到白萦觉得自己一个蛇妖应该比厉鬼凶,被超低租金诱惑着住了进去,好几年后,一无所知的谭铭又搬了过来。
谭铭:“……”
妈,你可真是我的亲妈。
他们家也不缺钱,谭铭不知道谭女士是对他儿子身上的阳气有多自信,才放心地为他买了这间大凶宅。
不过得知真相的谭铭心中毫无怨气。
他看向与他聊天时,目光频频看向他的白萦。他的眼睛少了病中的朦胧雾气,此时仿若一泓秋水。
谭铭心中还是那句感慨:妈,你可真是我的亲妈。
第6章
谭铭没让白萦用刀,只让白萦帮忙洗了菜。他的刀工很好,土豆丝切得匀称好看,白萦就在边上看他炒菜。
“小心一些,不要被油溅到了。”把切好的土豆丝往锅里倒时,谭铭说道。
白萦乖乖躲到他身后。
谭铭有被爽到。
在此生之前的时光里,谭铭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生活,身为电视台台长的谭女士和担任重点高中校长的程先生总是很忙,常年不着家。因为谭女士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所以在谭铭能够自理后家中就没再雇过保姆,谭铭很早就学会了做饭。太多时间独自照料自己,让谭铭觉得就这样一个人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他有时候甚至有一种错觉,也许他就喜欢一个人生活。
但现在谭铭觉得身边多一个人才刚刚好,那些他掌握的技能,有人会十分捧场地投以钦佩的目光,他炒菜的时候,有人会像馋嘴的小动物一样眼巴巴看着,试吃刚盛出来的菜时不小心烫到嘴,有人会不经意间吐出一小截软红的舌头……
“不要着急。”谭铭为白萦倒了一杯凉水,趁机说出在 心里酝酿了很久的话,“你不介意的话,以后都可以来我家吃饭。”
该介意的是谭铭才对吧?
白萦觉得谭铭是不小心说反了话:“太麻烦了你啦,但我下班时间太不固定了。”
这就是拒绝了。
然而谭铭还没失落多久,便听白萦说道:“等我放假了,再带上食材做客。”
白萦心想自己得多买些东西,才能答谢好心邻居做的这一切。
谭铭心情顿时明媚起来,之后直至送白萦回家,整个人都飘然然的。
才见一面就觉得自己喜欢一个人,未免太突然,太仓促了。
但现在已经是他们见的第二面,谭铭觉得这份喜欢已经经过深思熟虑,接受了时间的考验。
看着白萦的身影消失在门口,谭铭在怅然若失之余,期待起下一次见面来。
***
难得回家这么早,白萦到家后立刻放热水泡澡。他在搬来这里的第二年购置了一个小小的方形浴缸,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空间有些逼仄,但对一条蛇来说刚刚好!
白萦变回原形,将自己浸在温暖的水里。
倒入牛奶后热水变成乳白色,白萦白玉似的鳞片快要和水色融为一体。他一直没搞清楚自己是什么品种,可能是条白化的玉米蛇,但是白萦在网上各种找照片又觉得和自己不是很像,也许在他成精后已经很难定义他究竟是什么品种了。
化妖前的记忆十分模糊,白萦没像神话传说里那样修炼几百年开灵智,再修炼几百年得人身。他只记得自己原先生活在野外,因为捕食能力太差总是吃虫子,某一天也不知怎的,他的蛇目忽然能看清东西,脑袋里也出现人类幼儿水平的思想,然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人类婴儿。
白萦被进山露营的好心人捡了去,不可能找到亲人的他很快便被送去福利院。小时候的白萦因为知道自己和其他人不同所以十分孤僻,甚至显得有些自闭,所以一直没被领养,等到他渐渐融入人类社会,他的年纪也大了,就这样孤身一人活到现在。
白萦椭圆的脑袋搭在浴缸边沿,抬起尾巴拍了拍水。
也许,他也是有些孤独的。
所以才想要找一个主人,找一个会好好照顾他,永远不会离开他的人。
其实,谭铭是很合适的人。
白萦的身体纠结地盘了起来。可惜谭铭怕蛇,连普通蛇都怕的话,见到一个能变成人的蛇妖不是要吓死。白萦不会强人所难,他才不想像传说里白娘子吓死许仙一样,把他的好邻居吓破胆。
所以,还是得从其他人那里下手。
白萦泡好澡后,从浴缸里游了出来,在提前准备好的浴巾里打了好几个滚,接着爬出浴室。因为总喜欢化成原形在家里爬来爬去的,所以白萦家的地板一直非常干净,他路过扫地机器人时用脑袋碰了碰自己的好朋友,才一直爬到床上。
白萦捞过手机,也是因为经常变回原形的缘故,出于方便起见他的手机不设密码,轻轻一划就划开了。白萦去看微信堆积的信息,先给段云堇回覆,段云堇约他明天九点直接去线下谈活动场地。
白萦:【好的,就我们两个人吗?】
段云堇:【把小路也带上吧,人家毕竟来实习的,多教点东西。】
白萦回了个绿恐龙比ok的表情包。
他转头去找小路,终于问出了那个问题:【小路小路,你喜欢蛇吗?】
另一头正在和几个朋友打桌球的路长钧立时陷入头脑风暴。
前辈问我这个干什么?是字面意思,还是有什么隐喻?是开放题,还是有一个标准答案?如果答对了会怎么样,如果答错了又会怎么样……
路长钧还没想出一个完美的答案,边上就有人凑过来:“咋了钧哥,还有一杆可就赢了,怎么不继续了?”
“忙着回消息呢。”路长钧把人脑袋推开,“别给我乱动。”
那人只觉得新奇,路少做事一心一意在圈里是出了名的,玩的时候放得开,一脱离销金窟就变回他的正派好学生路家接班人。这人将玩乐和正事分得很开,没见过玩到一半正在兴头上却去回消息的。
他要回谁的消息,路家那两位?
他不清楚,但路长钧的发小心知肚明。秦彦朝拖长了调子,阴阳怪气道:“哟,又是你那位前、辈、啊。”
挺正常两字被他说得千回百转,秦彦朝知道路长钧那点小心思,他叫其他“同事”时都叫哥姐,偏偏有一个人称呼不同,快把区别对待别有用心写在脸上了。
秦彦朝踢了一下路长钧的鞋跟:“你还记不记得我先前和你说的事?我那堂哥从国外回来了,刚好管的你那小破公司,你天天跟着那群人上班加班叫都叫不出来,有没有听说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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